窗体顶端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强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下半年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一、申请人资格博士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方可申请在2021年下...
各学院:为保证2021届秋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序号工作内容起始时间截止时间1学院审核学生答辩资格9月6日9月16日2学院提交学生毕业论文10月8日3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0月8日10月14日4毕业论文盲…
步骤四、资格论文审核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于10月10日前携带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
2021年08月27日09:26研究生院学院博士各专业预答辩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10日期间进行,望周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保证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202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保证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以下简称“答辩系统”)将于8月27日开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博士生的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并请提前通知博士生严格按照学位工作日程做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确保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第九条申请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一)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按预答辩专家意见完善学位(毕业)论文。如未获通过,申请人应按预答辩会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重做学位(毕业)论文后,并经导师同意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前,应举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的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预答辩通过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
通过毕业答辩而未建议授予学位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并做出决议,可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答辩一次。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均为博士生…
窗体顶端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强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下半年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一、申请人资格博士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方可申请在2021年下...
各学院:为保证2021届秋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序号工作内容起始时间截止时间1学院审核学生答辩资格9月6日9月16日2学院提交学生毕业论文10月8日3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0月8日10月14日4毕业论文盲…
步骤四、资格论文审核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于10月10日前携带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
2021年08月27日09:26研究生院学院博士各专业预答辩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10日期间进行,望周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保证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202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保证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以下简称“答辩系统”)将于8月27日开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博士生的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并请提前通知博士生严格按照学位工作日程做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确保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第九条申请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一)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按预答辩专家意见完善学位(毕业)论文。如未获通过,申请人应按预答辩会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重做学位(毕业)论文后,并经导师同意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前,应举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的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预答辩通过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
通过毕业答辩而未建议授予学位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并做出决议,可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答辩一次。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均为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