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学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为保证学位论文评审的客观公正性,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论文评审程序,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包括隐名评审和公开评审。隐名评审是指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送审,送审的学位论文要求隐去作者和...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4号)、《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5号)和《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有关规定》(医学院…
研究生院关于“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广大教师和研究生同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4年1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关于印发...
文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50%,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20%。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名评阅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第四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进行,指定专人负责隐名评阅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50%,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20%。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名评阅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第四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进行,指定专人负责隐名评阅
浙江大学博士硕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doc,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质量,保证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实施细则.doc,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实施细则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4号)、《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暂行...
用作盲审的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须事先作隐名处理方可提交研究生院送审。所提交的被评审学位论文不得显示申请人及其指导老师的姓名,并隐去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及申请人信息的内容,如:“致谢”应予以删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只保留已发表论文的题目及刊物名称。
分委员会主席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回复处理意见表》中填写处理意见,是否同意重新提交送审。再次提交送审按“隐名评审”处理(即交3本论文),还需提供原专家意见(复印件)、修改说明和分委员会主席签署的《回复处理意见表》。
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学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为保证学位论文评审的客观公正性,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论文评审程序,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包括隐名评审和公开评审。隐名评审是指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送审,送审的学位论文要求隐去作者和...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4号)、《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5号)和《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有关规定》(医学院…
研究生院关于“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广大教师和研究生同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4年1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关于印发...
文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50%,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20%。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名评阅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第四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进行,指定专人负责隐名评阅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50%,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比例不少于20%。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名评阅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第四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进行,指定专人负责隐名评阅
浙江大学博士硕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doc,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质量,保证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实施细则.doc,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实施细则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4号)、《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暂行...
用作盲审的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须事先作隐名处理方可提交研究生院送审。所提交的被评审学位论文不得显示申请人及其指导老师的姓名,并隐去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及申请人信息的内容,如:“致谢”应予以删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只保留已发表论文的题目及刊物名称。
分委员会主席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回复处理意见表》中填写处理意见,是否同意重新提交送审。再次提交送审按“隐名评审”处理(即交3本论文),还需提供原专家意见(复印件)、修改说明和分委员会主席签署的《回复处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