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网上评议的通知.docx1-附件2:关于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录入研究生系统的说明.docx2-博士论文双盲评审学院审核表.xls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doc4-附件1-博士论文自评表.doc5-博士生对论文修改的说明(盲审后).doc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2019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参加“网上评议...
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一)“网上评议”范围2019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二)“网上评议”时间全部博士学位论文须于4月20日前,以个人或院系为单位到研究生院217室提交相关材料(试点单位由学院在系统中提交论文)。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一)“网上评议”范围2019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
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2019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参加“网上评议”“双盲”评审。全部博士学位论文须于10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自行在系统中提交评审论文)。二、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对博士论文网上评议的几点感想,楼主所在的学校今年所有博士论文全部拿到“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盲评。今天刚返回结果,跟大家分享几点体会。第一,周期进度。我所在的专业这一次六人送审,两个人两周左右返回结果,其他五个历时一个月才有意见返回,这五人中有三个只收回两份意见。
(4)学术论文检索报告和期刊来源报告(需提供图书馆证明)。三、论文送教育部平台盲审我校所有博士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除外)均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评审。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上传、评阅结果的反馈。
关于2019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应于论文答辩前40天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1.博士学位论文评审须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下,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教学秘书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负责指导监督。
3.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见《武汉大学2014年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规定》(将在近期发给每位博士毕业生)。“网上评议”论文严格按照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提交要求的格式,见附件2。4.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0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网上评议的通知.docx1-附件2:关于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录入研究生系统的说明.docx2-博士论文双盲评审学院审核表.xls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doc4-附件1-博士论文自评表.doc5-博士生对论文修改的说明(盲审后).doc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2019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参加“网上评议...
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一)“网上评议”范围2019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二)“网上评议”时间全部博士学位论文须于4月20日前,以个人或院系为单位到研究生院217室提交相关材料(试点单位由学院在系统中提交论文)。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一)“网上评议”范围2019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
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2019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参加“网上评议”“双盲”评审。全部博士学位论文须于10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自行在系统中提交评审论文)。二、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对博士论文网上评议的几点感想,楼主所在的学校今年所有博士论文全部拿到“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盲评。今天刚返回结果,跟大家分享几点体会。第一,周期进度。我所在的专业这一次六人送审,两个人两周左右返回结果,其他五个历时一个月才有意见返回,这五人中有三个只收回两份意见。
(4)学术论文检索报告和期刊来源报告(需提供图书馆证明)。三、论文送教育部平台盲审我校所有博士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除外)均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评审。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上传、评阅结果的反馈。
关于2019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应于论文答辩前40天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1.博士学位论文评审须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下,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教学秘书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负责指导监督。
3.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见《武汉大学2014年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规定》(将在近期发给每位博士毕业生)。“网上评议”论文严格按照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提交要求的格式,见附件2。4.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0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