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进行,答辩人应正装出席会议。每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会一般以2~3小时为宜,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原始答辩记录,程序如下:(1)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学科、学位论文题目;介绍博士学位申请人...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强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下半年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请结合4月份发布的《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线上...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且应提前三天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及其他地方公示答辩时间、评委。(四)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40分钟。
论文进行答辩。第七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获得规定学分,成绩达到要求,完成硕士论文撰写,通过论文查重,并经两位评阅人同意答辩者,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硕士学位申请书2.
加答辩会,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答辩会应改期进行。如答辩会改期确有困难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对答辩委员会进行调整后,答辩可如期进行,但调整人数不能超过二位。答辩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除有保密要求外答辩应公开举行。
如答辩会改期确有困难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对答辩委员会进行调整后,答辩可如期进行,但调整人数不能超过二人。学位论文答辩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应公开举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告必须在答辩前三天发布。
由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匿名评阅,另外两份学位论文可同时进行公开评阅。二、匿名评阅方法1.为保证专家有充分的时间评阅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以下简称论文作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正常进行,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生必须提前30天、博士生提前45天提交学位论文(扣除寒暑假时间)。(三)参加盲审的论文,要在盲审结果确定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盲审结果应作为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步骤二、毕业申请提交及审核有意向下半年申请学位、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毕业答辩QQ群619305688群文件中下载并打印《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本人及导师签名后,9月15日前将承诺书上交至学院8108办公室张老师处。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进行,答辩人应正装出席会议。每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会一般以2~3小时为宜,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原始答辩记录,程序如下:(1)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学科、学位论文题目;介绍博士学位申请人...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强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下半年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请结合4月份发布的《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线上...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且应提前三天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及其他地方公示答辩时间、评委。(四)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40分钟。
论文进行答辩。第七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获得规定学分,成绩达到要求,完成硕士论文撰写,通过论文查重,并经两位评阅人同意答辩者,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硕士学位申请书2.
加答辩会,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答辩会应改期进行。如答辩会改期确有困难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对答辩委员会进行调整后,答辩可如期进行,但调整人数不能超过二位。答辩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除有保密要求外答辩应公开举行。
如答辩会改期确有困难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对答辩委员会进行调整后,答辩可如期进行,但调整人数不能超过二人。学位论文答辩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应公开举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告必须在答辩前三天发布。
由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匿名评阅,另外两份学位论文可同时进行公开评阅。二、匿名评阅方法1.为保证专家有充分的时间评阅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以下简称论文作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正常进行,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生必须提前30天、博士生提前45天提交学位论文(扣除寒暑假时间)。(三)参加盲审的论文,要在盲审结果确定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盲审结果应作为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步骤二、毕业申请提交及审核有意向下半年申请学位、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毕业答辩QQ群619305688群文件中下载并打印《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本人及导师签名后,9月15日前将承诺书上交至学院8108办公室张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