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基本符合要求。.文字材料通顺,但叙述不够恰当和清晰;词句,符号方面的问题较少,图纸质量不高,工作不够认真,个别错误明显。.答辩时,主要问题能答出,或经启发后能答出,回答问题较肤浅。.(4)不及格:任务书规定的项目未按期完成...
六、论文重写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有两次毕业论文写作的机会。(1)第一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或总成绩大于60分且小于75分而欲申请学位者,可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重写,学生在规间内在论文管理系统上提交重写申请;
并于6月7日12点之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表(见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5)请各学院于6月7日12点之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确定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
凡经过第二次答辩后答辩成绩仍不及格的,按毕业论文总成绩不及格处理。毕业论文的综合评分在本专业全体答辩学生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生论文的总评成绩和综合评语通过综合评分确定。只有获得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才具备推选参评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doc,PAGEPAGE5苏州科技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是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必须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才能保证公开、公平、顺利地完成。
(4)凡一次答辩成绩为不及格且未申请二次答辩的,或经过二次答辩后成绩仍不及格的,按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不及格处理。(5)若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答辩成绩悬殊过大,或答辩存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则由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与裁决。
依据完成预定任务的质量,完成的程度,毕业论文期间的工作态度,论文是否符合要求、答辩情况等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并进行百分制打分。若发现抄袭论文,作不及格处理。学校将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以论处。
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评定中,采取重复率检测结果一票否决制,即检测结果不合格,学生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按百分制50分计入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检测结果合格,按本办法二十九条之规定评定毕业(设计)总成绩。
第三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不及格的,按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处理。第二节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三十二条学校实行本科毕业生全员答辩。第三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各系对...
毕业论文总成绩由指导教师审阅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答辩成绩三个分项成绩按照4:3:3比例构成。毕业论文成绩(含审阅、评阅、答辩、总成绩)按百分制记载。第二十四条未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总成绩记为零分。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者,两年内
毕业设计(论文)基本符合要求。.文字材料通顺,但叙述不够恰当和清晰;词句,符号方面的问题较少,图纸质量不高,工作不够认真,个别错误明显。.答辩时,主要问题能答出,或经启发后能答出,回答问题较肤浅。.(4)不及格:任务书规定的项目未按期完成...
六、论文重写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有两次毕业论文写作的机会。(1)第一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或总成绩大于60分且小于75分而欲申请学位者,可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重写,学生在规间内在论文管理系统上提交重写申请;
并于6月7日12点之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表(见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5)请各学院于6月7日12点之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确定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
凡经过第二次答辩后答辩成绩仍不及格的,按毕业论文总成绩不及格处理。毕业论文的综合评分在本专业全体答辩学生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生论文的总评成绩和综合评语通过综合评分确定。只有获得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才具备推选参评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doc,PAGEPAGE5苏州科技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是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必须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才能保证公开、公平、顺利地完成。
(4)凡一次答辩成绩为不及格且未申请二次答辩的,或经过二次答辩后成绩仍不及格的,按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不及格处理。(5)若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答辩成绩悬殊过大,或答辩存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则由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与裁决。
依据完成预定任务的质量,完成的程度,毕业论文期间的工作态度,论文是否符合要求、答辩情况等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并进行百分制打分。若发现抄袭论文,作不及格处理。学校将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以论处。
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评定中,采取重复率检测结果一票否决制,即检测结果不合格,学生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按百分制50分计入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检测结果合格,按本办法二十九条之规定评定毕业(设计)总成绩。
第三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不及格的,按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处理。第二节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三十二条学校实行本科毕业生全员答辩。第三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各系对...
毕业论文总成绩由指导教师审阅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答辩成绩三个分项成绩按照4:3:3比例构成。毕业论文成绩(含审阅、评阅、答辩、总成绩)按百分制记载。第二十四条未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总成绩记为零分。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者,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