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实践性学习环节,集中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方法、技能,完成一项综合性设计或研究工作。为满足师生要求、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选配工作,根据国家有关...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学院也可聘请实务界优秀专家担任指导教师。第九条指导教师基本职责(一)坚持立德树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创新能力和科学...
第十七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确因需要聘请校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应经所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外单位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参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且所在学院必须同时配备1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鼓励教师认真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真正发挥指导教师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作用,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和水平,学院研究决定评选...
5.指导教师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教师须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指导);提倡组成校内外联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外聘指导教师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事先经系(教研室
教师。助教和未承担过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工作,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须经学院(部)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双
名,初次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名。第十一条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的名单由学院审定。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全过程的教学活动负责,重点培…
第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原则上一生一题,确需一人以上共同完成的课题,须主管院长(或系主任)批准,并应明确每个学生的工作内容,且工作量饱满,综合训练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并撰写论文。
(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毕业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二)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的课题,如必要时可聘请校外人员参加学生的答辩。指导教师可以列席其本人指导的学生的答
3.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确因师资紧缺,无法达到要求的,指导学生人数也不得超过10名,各院(系)要严格控制,从严掌握,保证每个学生都有确定的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负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实践性学习环节,集中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方法、技能,完成一项综合性设计或研究工作。为满足师生要求、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选配工作,根据国家有关...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学院也可聘请实务界优秀专家担任指导教师。第九条指导教师基本职责(一)坚持立德树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创新能力和科学...
第十七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确因需要聘请校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应经所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外单位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参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且所在学院必须同时配备1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鼓励教师认真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真正发挥指导教师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作用,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和水平,学院研究决定评选...
5.指导教师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教师须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指导);提倡组成校内外联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外聘指导教师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事先经系(教研室
教师。助教和未承担过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工作,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须经学院(部)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双
名,初次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名。第十一条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的名单由学院审定。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全过程的教学活动负责,重点培…
第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原则上一生一题,确需一人以上共同完成的课题,须主管院长(或系主任)批准,并应明确每个学生的工作内容,且工作量饱满,综合训练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并撰写论文。
(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毕业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二)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的课题,如必要时可聘请校外人员参加学生的答辩。指导教师可以列席其本人指导的学生的答
3.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确因师资紧缺,无法达到要求的,指导学生人数也不得超过10名,各院(系)要严格控制,从严掌握,保证每个学生都有确定的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