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
的建议修改毕业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终稿,并按照要求将毕业论文相关资料提交指导教师。6第五章选题开题第十四条毕业论文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定本规定。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
各学部(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定表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教授从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是否外聘题目名称石墨烯增强铝基复合材料铸态组织及力学性能研究课题适用专业复合材料与工程课题类型课题简介:(课题的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现有条件、预期成果及表现...
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五、审题(一)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系/研究中心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讨论审定后,由指导教
各二级学院:为保证我校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于2018年春学期第六周开始,对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前期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
各学部(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各位同学:现将有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三次答辩前检测、评阅等环节有关流程通知如下:一、答辩资格条件(1)按照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所欠学分(除毕业设计15分以外)在12学分以内(包含12学分)的同学方可进行二答申请。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职务作品,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提交学院,由学院归档保存。经相关程序审定后可作为论文发表或者成果应用的,其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第五章选题
各学部(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
的建议修改毕业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终稿,并按照要求将毕业论文相关资料提交指导教师。6第五章选题开题第十四条毕业论文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定本规定。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
各学部(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定表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教授从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是否外聘题目名称石墨烯增强铝基复合材料铸态组织及力学性能研究课题适用专业复合材料与工程课题类型课题简介:(课题的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现有条件、预期成果及表现...
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五、审题(一)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系/研究中心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讨论审定后,由指导教
各二级学院:为保证我校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于2018年春学期第六周开始,对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前期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
各学部(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各位同学:现将有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三次答辩前检测、评阅等环节有关流程通知如下:一、答辩资格条件(1)按照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所欠学分(除毕业设计15分以外)在12学分以内(包含12学分)的同学方可进行二答申请。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职务作品,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提交学院,由学院归档保存。经相关程序审定后可作为论文发表或者成果应用的,其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第五章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