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心一定要督促学生及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终稿,不能在快截稿时才与导师联系,逾期影响毕业责任自负。七、关于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的问题学生论文的写作一定要完成,杜绝抄袭现象,如果发现论文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于他人,将按论文不及格处理,学生必须重新写作论文。
毕业论文写作是我系本科教学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为做好这项工作,切实保证论文质量,特作如下规定:一、选择导师学生在第七学期开学后,可自由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一至两名(分属不同专业),由学习委员汇总后于11月1日前报给系教学秘书。
(高水平成果认定见《西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生需在2021年11月1日11:00前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是2022年1月7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学院对毕业论文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提交论文初稿:2020年9月10日前。逾期未提交论文初稿的,视为考生放弃论文写作。4、提交论文正本(一份):2020年10月1—10日。10月11日未收到论文正本为自动放弃。5、论文制作:A4规格复印纸打印、订书机装订
逾期概不受理。论文答辩时间、地点:考生根据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修改后,我校相关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邮编、地址另行通知考生。考生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三、论文写作要求
索引号:10053-05-2013-0007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延期毕业和正常毕业不答辩暂行办法为规范研究生毕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
八、毕业论文抽检2021年07月-09月,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进行抽检,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和总结。2021年09月10日前,学校集中对2021届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最终次“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
逾期未交送审稿或送审不合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论文查重标准(1)初检结果总文字重复比不高于18%的可进入论文盲审;(2)初检结果总文字重复比在18%-50%之间,申请人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根据《烟台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学位论文答辩(一)答辩申请与预审1.
2.毕业论文初稿;3.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硕士)或导师及本学科2名专家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及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5篇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博士);4.财务部门出具的学费已全部交清的证明;5.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学习中心一定要督促学生及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终稿,不能在快截稿时才与导师联系,逾期影响毕业责任自负。七、关于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的问题学生论文的写作一定要完成,杜绝抄袭现象,如果发现论文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于他人,将按论文不及格处理,学生必须重新写作论文。
毕业论文写作是我系本科教学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为做好这项工作,切实保证论文质量,特作如下规定:一、选择导师学生在第七学期开学后,可自由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一至两名(分属不同专业),由学习委员汇总后于11月1日前报给系教学秘书。
(高水平成果认定见《西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生需在2021年11月1日11:00前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是2022年1月7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学院对毕业论文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提交论文初稿:2020年9月10日前。逾期未提交论文初稿的,视为考生放弃论文写作。4、提交论文正本(一份):2020年10月1—10日。10月11日未收到论文正本为自动放弃。5、论文制作:A4规格复印纸打印、订书机装订
逾期概不受理。论文答辩时间、地点:考生根据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修改后,我校相关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邮编、地址另行通知考生。考生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三、论文写作要求
索引号:10053-05-2013-0007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延期毕业和正常毕业不答辩暂行办法为规范研究生毕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
八、毕业论文抽检2021年07月-09月,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进行抽检,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和总结。2021年09月10日前,学校集中对2021届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最终次“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
逾期未交送审稿或送审不合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论文查重标准(1)初检结果总文字重复比不高于18%的可进入论文盲审;(2)初检结果总文字重复比在18%-50%之间,申请人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根据《烟台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学位论文答辩(一)答辩申请与预审1.
2.毕业论文初稿;3.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硕士)或导师及本学科2名专家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及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5篇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博士);4.财务部门出具的学费已全部交清的证明;5.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