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9.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复核,复核办法另行通知。
各学院(系、研究院):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导学生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确保完成本年度选派任务,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选派工作会的相关精神,留学基金委自2019年起不再开展“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也就是说往年相关专业同学本科毕业后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学位,或在读硕士出国攻读双硕士学位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明年起将不再执行了。
3.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4.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通知】关于转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通知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海外留学。吉林大学将其近日发布的《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
由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南开大学2021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6.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发送至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9.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复核,复核办法另行通知。
各学院(系、研究院):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导学生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确保完成本年度选派任务,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选派工作会的相关精神,留学基金委自2019年起不再开展“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也就是说往年相关专业同学本科毕业后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学位,或在读硕士出国攻读双硕士学位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明年起将不再执行了。
3.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4.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通知】关于转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通知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海外留学。吉林大学将其近日发布的《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
由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南开大学2021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6.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发送至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