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教育部发布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根据文件规定,教育部将从2021年开始要求各省每年抽检不少于2%的毕业论文(设计)(2021届毕业生为抽检对象),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定于每年4月进行,评估对象为前一年度各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学管理工作。三、评估程序学校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并根据学科门类分别设置评估专家组,负责实施评估工作。
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提升本科1.
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信息索引:360A11-04-2021-0001-1生成日期:2021-01-04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各二级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务处对《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重大校〔2007〕65号)进行了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综合性教学环节...
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试行)长大教[2006]233号为了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长大教学[2001]107号)、《长安大学学生校外毕业设…
武科大教〔2017〕60号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校各单位:经研究,特制定《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12月29日发...
(1)检查中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出现问题时,由“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通知相关教研室及本人,在一周内必须完成整改。(2)对在毕业设计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除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处罚外,在学院内当年不能评奖、不能评优。
各学院: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教育部发布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根据文件规定,教育部将从2021年开始要求各省每年抽检不少于2%的毕业论文(设计)(2021届毕业生为抽检对象),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定于每年4月进行,评估对象为前一年度各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学管理工作。三、评估程序学校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并根据学科门类分别设置评估专家组,负责实施评估工作。
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提升本科1.
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信息索引:360A11-04-2021-0001-1生成日期:2021-01-04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各二级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务处对《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重大校〔2007〕65号)进行了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综合性教学环节...
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试行)长大教[2006]233号为了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长大教学[2001]107号)、《长安大学学生校外毕业设…
武科大教〔2017〕60号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校各单位:经研究,特制定《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12月29日发...
(1)检查中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出现问题时,由“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通知相关教研室及本人,在一周内必须完成整改。(2)对在毕业设计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除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处罚外,在学院内当年不能评奖、不能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