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定稿本);2.《北京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和毕业论文评审表等纸质材料由业务部存档,毕业论文电子版学院和教务处均须存档。第七章毕业论文…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时间:2018年01月08日11:13来源:国开业务部浏览:次.见附件.【附件】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pdf.
5.指导学生填写《北京开放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以及《北京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6.收集和整理申请学位学生相关材料,将申请学位名单和材料按学科分类,报送至学位评定学科分委会。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5.毕业生学习期间奖励、处分及撤销处分的决定。第十四条业务部(学院)负责毕业生个人档案发放工作。毕业生个人档案装入《北京开放大学毕业生档案袋》,密封后加盖业务部(学院)公章。一般在颁发...
国开教〔2016〕11号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分部、学院:2015年7月,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批准国家开放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京学位〔2015〕1号),批准国家开放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85分及以上为优,75分至84分为良,60分至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由各学院组织评定小组,对毕业环节进行成绩评定。每个评定小组由北京开放大学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等至少三人组成。
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2016年7月,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家开放大学所有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下半年继续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2016年及2017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动公开2016年4月5日印发.附件:.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学校...
国开学位〔2017〕3号关于2018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各分部、学院:2018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授予对象将于2018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
各市开放大学、市电大(分校)、校属相关部门:根据《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7号)文件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1.将于2022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
1.毕业论文(定稿本);2.《北京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和毕业论文评审表等纸质材料由业务部存档,毕业论文电子版学院和教务处均须存档。第七章毕业论文…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时间:2018年01月08日11:13来源:国开业务部浏览:次.见附件.【附件】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pdf.
5.指导学生填写《北京开放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以及《北京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6.收集和整理申请学位学生相关材料,将申请学位名单和材料按学科分类,报送至学位评定学科分委会。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5.毕业生学习期间奖励、处分及撤销处分的决定。第十四条业务部(学院)负责毕业生个人档案发放工作。毕业生个人档案装入《北京开放大学毕业生档案袋》,密封后加盖业务部(学院)公章。一般在颁发...
国开教〔2016〕11号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分部、学院:2015年7月,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批准国家开放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京学位〔2015〕1号),批准国家开放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85分及以上为优,75分至84分为良,60分至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由各学院组织评定小组,对毕业环节进行成绩评定。每个评定小组由北京开放大学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等至少三人组成。
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2016年7月,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家开放大学所有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下半年继续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2016年及2017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动公开2016年4月5日印发.附件:.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学校...
国开学位〔2017〕3号关于2018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各分部、学院:2018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授予对象将于2018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
各市开放大学、市电大(分校)、校属相关部门:根据《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7号)文件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1.将于2022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