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北化大校研发﹝2000﹞5号)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11月2日第3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11…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2021-08-01.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与工作细则(修订)2018-01-18.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订)2017-11-07.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核,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应当聘请至少两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至少含一名外单位专家。
士论文的开题报告总字数应为一万字左右,其中文献综述部分不超过五千字,研究计划部分应为五千字左右。开题报告应双面打印,撰写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北化大校教发〔2017〕39号)。第三章开题报告考核办法
2.论文查重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40号)。3.论文盲审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评的暂行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7〕23号)。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24号);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3.
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部、处:学校对《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7月13日第2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24号);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3.
〔2014〕1号)、《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
学校对《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北化大校研发﹝2000﹞5号)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11月2日第3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11…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2021-08-01.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与工作细则(修订)2018-01-18.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订)2017-11-07.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核,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应当聘请至少两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至少含一名外单位专家。
士论文的开题报告总字数应为一万字左右,其中文献综述部分不超过五千字,研究计划部分应为五千字左右。开题报告应双面打印,撰写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北化大校教发〔2017〕39号)。第三章开题报告考核办法
2.论文查重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40号)。3.论文盲审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评的暂行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7〕23号)。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24号);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3.
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部、处:学校对《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7月13日第2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细则(修订)》(北化大校教发【2017】24号);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3.
〔2014〕1号)、《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