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保证期间的规定文义上有矛盾之处,造成了对于保证期间理解的混乱,其直接导致司法实践活动的不一致。本文拟从法律中保证期间的制度设计、矛盾争议的实质及法条解释、制度引起的其他实践问题以及对于保证期间制度完善的意见四个方面入手,理清保证期间的性质,从...
保证指的是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自身的义务时,由保证人对债权人继续承担履行义务的行为,是我国为了便利交易而从国外引进的制度。我国的《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中都规定了关于保证合同、保证人、保证期间等保证制度的法律条文。
试论保证期间的性质与诉讼时效.[陈兆利]——(2006-5-29)/已阅32927次.同时,上述观点认为如果把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算,将不得不导致保证期间适用中断的规定,也是一种并不周延的推论。.笔者认为,只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已经按照合同规定...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虽然与认为保证期间的性质就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貌似不同,其是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那就是都认为保证期间规定的是保证人承担保证义务的时间界限,期间届满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实体权利就消灭了。保证期间的经过消灭了保证债务的请求权。
结合《担保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应认为保证期间是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债权人只能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也只在此期间内承担保证…
一般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衔接论文摘要:笔者以案例为切入点,指出一般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衔接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并从传统理论、《民法通则》规定、目前学界的主要观点和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出发,简要分析各家学说的得失利弊,先破后立,最后得出自己的观点。
本科的时候也被这个问题纠缠过本来想认真答题没想到找基础资料的时候看到这篇论文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奚晓明)可以看看基本上解决了我的疑惑。所以我也就不写了。希望能有所帮助5.8修改看到评论就来修改一下的首先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前后相继作用的法律制度,保证期间作用的...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在《民法典上保证期间的效力及计算》一文中,对上述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进一步明确了保证期间的意义、效力、计算等相关规则。.根据《民法典》第693条的规定,保证期间经过可能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论保证期间(陈贵).doc.上传时间:2004-2-23内容提要: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探讨和研究保证期间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保证期间的规定文义上有矛盾之处,造成了对于保证期间理解的混乱,其直接导致司法实践活动的不一致。本文拟从法律中保证期间的制度设计、矛盾争议的实质及法条解释、制度引起的其他实践问题以及对于保证期间制度完善的意见四个方面入手,理清保证期间的性质,从...
保证指的是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自身的义务时,由保证人对债权人继续承担履行义务的行为,是我国为了便利交易而从国外引进的制度。我国的《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中都规定了关于保证合同、保证人、保证期间等保证制度的法律条文。
试论保证期间的性质与诉讼时效.[陈兆利]——(2006-5-29)/已阅32927次.同时,上述观点认为如果把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算,将不得不导致保证期间适用中断的规定,也是一种并不周延的推论。.笔者认为,只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已经按照合同规定...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虽然与认为保证期间的性质就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貌似不同,其是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那就是都认为保证期间规定的是保证人承担保证义务的时间界限,期间届满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实体权利就消灭了。保证期间的经过消灭了保证债务的请求权。
结合《担保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应认为保证期间是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债权人只能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也只在此期间内承担保证…
一般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衔接论文摘要:笔者以案例为切入点,指出一般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衔接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并从传统理论、《民法通则》规定、目前学界的主要观点和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出发,简要分析各家学说的得失利弊,先破后立,最后得出自己的观点。
本科的时候也被这个问题纠缠过本来想认真答题没想到找基础资料的时候看到这篇论文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奚晓明)可以看看基本上解决了我的疑惑。所以我也就不写了。希望能有所帮助5.8修改看到评论就来修改一下的首先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前后相继作用的法律制度,保证期间作用的...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在《民法典上保证期间的效力及计算》一文中,对上述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进一步明确了保证期间的意义、效力、计算等相关规则。.根据《民法典》第693条的规定,保证期间经过可能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论保证期间(陈贵).doc.上传时间:2004-2-23内容提要: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探讨和研究保证期间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