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义务,那么被保险人可能会通过第三人代为投保,以避免原本的如实告知...
我国保险法中的告知义务制度论文.doc,我国保险法中的告知义务制度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我国保险法中的告知义务制度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保险人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告知义务是保险法规定的投保人订立合同时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在保障保险合同存续...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中关于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尚存在不足之处,尤其对告知义务的具体范围未予明确,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许多的困惑。本文试图从实际案例出发,对重要事项、书面询问主义、主观告知等与告知义务范围界定相关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提出告知义务范围是告知义务人知道或...
论保险法中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完善毕业论文(设计).doc,584476383原创作品,原创力文档版权提供,违者必究,广东金融学院2016-JX1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保险法中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完善学生姓名:梁世杰学号:131532443系部:保险...
论我国保险法中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摘要】: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所负担的一种义务,履行该义务的前提是保险标的危险状况变化必须符合显著的、持续的、不可预见的条件。.我国《保险法》虽然在旧保险法的基础上将危险...
法制社会青年与社会关于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若干思考董福林(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摘要】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业行为,它以风险为经营对象。
务的性质、理论基础、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告知义务免除及法律后果等问题,对新保险法中危险增加时通知义务的适用做了较为深入的讨论。关键字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ABSTRACTThemainpurposeinsurancecontractinsurerscollectpremiums,aswellriskt11atshouldhavebeenwhollyborne...
中美保险法告知义务之比较研究[A].深化改革,稳中求进:保险与社会保障的视角--北大赛瑟(CCISSR)论坛文集,2012.[3]徐凯桥。保险法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规则研究[J].2012.[4]韩永强。《保险法》第16条中被误读的“告知义务”[J].法学,2010
3、如实告知义务与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危险通知义务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同。[郑玉波著:《保险》,三民书局1994年,第74页。]前者是先合同义务,后者为法定的合同义务。(三)我国《保险法》关于告知义务主体双向性的规定
【摘要】我国于2009年对《保险法》之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条款修订后,原“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改为“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将危险显著性或重要性明确纳入现行规定中,由此产生的通知义务亦称为危险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此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如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义务,那么被保险人可能会通过第三人代为投保,以避免原本的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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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实告知义务与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危险通知义务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同。[郑玉波著:《保险》,三民书局1994年,第74页。]前者是先合同义务,后者为法定的合同义务。(三)我国《保险法》关于告知义务主体双向性的规定
【摘要】我国于2009年对《保险法》之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条款修订后,原“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改为“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将危险显著性或重要性明确纳入现行规定中,由此产生的通知义务亦称为危险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此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如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