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论文.doc,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抗辩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抗辩条款有着悠久的历史。不可抗辩条款是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严格适用的一个例外,其最初是为了增强人们对...
《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若干法律问题之探讨郭建标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摘要:2009年我国《保险法》在修订时加入了不可抗辩条款来限制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但该条款在实施过程中却遇到诸多问题。笔者以两则案例做引子,根据不可抗辩条款的内涵,重点分析了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中存在的带病投保以及故意拖延理赔时间至合同成立二年后的情况,提出了建议在司法...
论文题目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与保险诈罪交叉问题及其处理模式研究答辩人王浩宇(硕士)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导师刘炯时间2020-07-1014:30
对不可抗辩条款的最早立法出现于1906年纽约州的《阿姆斯特朗法案》中,此后不可抗辩条款就不再是任意性质的保险合同条款,经由立法,它已是不可抗辩条款法令所规范的对象,是制定法对不可抗辩条款的强制要求。
《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风险影响与应对策略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0-05-27摘要:不可抗辩条款是新《保险法》的一大亮点,该条款的增修对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
关键词:不可抗辩条款;保险法;欺诈投保;保险合同复效内容提要:《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7期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了人寿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该条款对于平衡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改善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
一、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范围上是否应涵盖所有保险险种.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险种上,经历了一个拓展与变化的过程。.但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范围上是否应涵盖所有保险险种,不无争议。.从第16条第3款所处之位置看,该条位于“第二章保险合同”的“第一节...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辩条款,是指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使其后果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危险的估计,经过一定的期间一般为两年,保险人不得据此解除合同。《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不可...
【摘要】:不可抗辩条款最先规定在英国伦敦寿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中,后逐渐由保险合同的约定条款发展成为很多国家的法定条款,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不可抗辩条款的基本含义是指从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期间,保险人不得再基于投保人之前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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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若干法律问题之探讨郭建标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摘要:2009年我国《保险法》在修订时加入了不可抗辩条款来限制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但该条款在实施过程中却遇到诸多问题。笔者以两则案例做引子,根据不可抗辩条款的内涵,重点分析了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中存在的带病投保以及故意拖延理赔时间至合同成立二年后的情况,提出了建议在司法...
论文题目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与保险诈罪交叉问题及其处理模式研究答辩人王浩宇(硕士)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导师刘炯时间2020-07-1014:30
对不可抗辩条款的最早立法出现于1906年纽约州的《阿姆斯特朗法案》中,此后不可抗辩条款就不再是任意性质的保险合同条款,经由立法,它已是不可抗辩条款法令所规范的对象,是制定法对不可抗辩条款的强制要求。
《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风险影响与应对策略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0-05-27摘要:不可抗辩条款是新《保险法》的一大亮点,该条款的增修对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
关键词:不可抗辩条款;保险法;欺诈投保;保险合同复效内容提要:《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7期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了人寿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该条款对于平衡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改善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
一、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范围上是否应涵盖所有保险险种.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险种上,经历了一个拓展与变化的过程。.但不可抗辩条款在适用范围上是否应涵盖所有保险险种,不无争议。.从第16条第3款所处之位置看,该条位于“第二章保险合同”的“第一节...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辩条款,是指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使其后果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危险的估计,经过一定的期间一般为两年,保险人不得据此解除合同。《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不可...
【摘要】:不可抗辩条款最先规定在英国伦敦寿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中,后逐渐由保险合同的约定条款发展成为很多国家的法定条款,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不可抗辩条款的基本含义是指从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期间,保险人不得再基于投保人之前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