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活动联系人: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韩伟光,电话:0551-62677300,电子邮箱:973709797@qq。附件: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6月4日附件1:附件: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docx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皖教科研函〔2020〕7号)精神,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省直管县)推荐的论文进行了认真的评选,并对获一等奖的论文进行了查重。
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理论,改革...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交流学科教学...
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皖教科研函〔2020〕7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为更好地为我省广大学科教师搭建学术研讨平台,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学理论...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省直管县)推荐的论文进行了认真的评选,并对获一等奖的论文进行了查重。经公示,省级课题JK19032《引入徽京…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省直管县)推荐的论文进行了认真的评选,并对获一等奖的论文进行了查重。经公示,…
第二十一条本资格条件自2021年起实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16〕13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二条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皖教科研函〔2018〕1号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为全面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总结与推广近两年来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丰富...
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为更好地为我省广大学科教师搭建学术研讨平台,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交流学科教学...
5.活动联系人: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韩伟光,电话:0551-62677300,电子邮箱:973709797@qq。附件: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6月4日附件1:附件: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docx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皖教科研函〔2020〕7号)精神,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省直管县)推荐的论文进行了认真的评选,并对获一等奖的论文进行了查重。
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理论,改革...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交流学科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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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本资格条件自2021年起实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16〕13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二条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皖教科研函〔2018〕1号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为全面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总结与推广近两年来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丰富...
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为更好地为我省广大学科教师搭建学术研讨平台,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交流学科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