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一、工作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承办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363号)。.二、鉴定范围.鉴定范围包括:职称评审、基金和课题申报、人才引进、骨干...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皖教秘〔2012〕92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学风建设,树立科研诚信,采取科技手段从源头上震慑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
皖教秘〔2012〕92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学风建设,树立科研诚信,采取科技手段从源头上震慑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承办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
代表作送审及鉴定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齐,随报送材料一起缴至校人事处。五、相关要求1.申报人所提交的相似性检测、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须与公开正式发表的一致,本年度提交进行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鉴定的论文或学术著作等必须一致,否则责任自负。2.
各院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精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供大学生、研究生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的通知》(皖教评函[2013]9号)要求,采取专业技术手段,规范学位论文(含毕业设计)管理,遏制和查处作假行为,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我校与安徽省...
6.论文鉴定由各市、省直管(市)县教育局派专人送省教育评估中心进行鉴定,并向省教育评估中心提交“关于××市(校)教师职评代表作相似性鉴定送鉴材料电子档已审核证明”(见附件1-8),论文鉴定结果由评估中心封密盖章交省教育厅师资处。
三、鉴定工作组织上述相似性鉴定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中心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一)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皖教秘〔2012〕92号)的要求送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1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201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请申报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对照...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将本部门今年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的代表作认真做好统计并收集相关材料(鉴定费由送鉴个人...
各院(部)、校直相关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职称评审学术成果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鉴定范围2016年拟申报副教授及以上高校教师职称人员。
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一、工作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承办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363号)。.二、鉴定范围.鉴定范围包括:职称评审、基金和课题申报、人才引进、骨干...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皖教秘〔2012〕92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学风建设,树立科研诚信,采取科技手段从源头上震慑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
皖教秘〔2012〕92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学风建设,树立科研诚信,采取科技手段从源头上震慑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承办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
代表作送审及鉴定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齐,随报送材料一起缴至校人事处。五、相关要求1.申报人所提交的相似性检测、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须与公开正式发表的一致,本年度提交进行代表作送审及相似性鉴定的论文或学术著作等必须一致,否则责任自负。2.
各院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精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供大学生、研究生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的通知》(皖教评函[2013]9号)要求,采取专业技术手段,规范学位论文(含毕业设计)管理,遏制和查处作假行为,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我校与安徽省...
6.论文鉴定由各市、省直管(市)县教育局派专人送省教育评估中心进行鉴定,并向省教育评估中心提交“关于××市(校)教师职评代表作相似性鉴定送鉴材料电子档已审核证明”(见附件1-8),论文鉴定结果由评估中心封密盖章交省教育厅师资处。
三、鉴定工作组织上述相似性鉴定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中心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一)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皖教秘〔2012〕92号)的要求送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1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201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请申报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对照...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将本部门今年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的代表作认真做好统计并收集相关材料(鉴定费由送鉴个人...
各院(部)、校直相关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职称评审学术成果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鉴定范围2016年拟申报副教授及以上高校教师职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