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一部分,关系到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开发企业持有大量的车位,形成重资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同时,地下车位的产权不明晰,造成许多业主不敢买、不能停,对小区的物业管理的规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随着车辆的普及,停车又成了一大难题。有的小区自身配有地下停车位,需要业主按期缴纳费用即可使用。那么,住宅小区内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小区地下停车位合法吗?可以卖给其他小区的人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业主地下车位的权属案例探析案例一、南京2003年12月1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该市首例业主与开发商对簿公堂争要地下车位归属权一案:星汉城市花园小区地下车位判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开发商对小区地下车位的销售属于“重复销售”;被告江苏星汉置业有限...
13、安徽的规定(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八、纳税人在销售房地产的同时向买受方附赠地下车库(车位),凡在售房合同中明确且直接在发票上注明附赠的,该地下车库(车位)相关的成本、费用等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规定计算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所有权归属是谁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是经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的。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
产权车位类,关于产权车位的成本分摊核算方式,实操中通常存在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按照总成本与总可售面积分摊计算地下车位成本。在这种分摊方式下,需将地下车位成本与住宅、商业等业态成本按照总可售面积进行平均计算。
第三,应考虑地下车位是否在审批的可售面积中,或者说是否能够单独办理产权证,税务机关典型的如江苏的苏地税规2015年8号文件和湖北的鄂地税发2013年44号文件。地下车位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可考虑企业是否为获取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支付了对
还有专家认为,房地产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虽名为租赁,但是租约和租金与其销售有产权车位几乎无异,实质上为销售合同,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第2种说法:目前地下人防车位的土地增值税处理,按照收入、成本费用处理的不…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属问题住宅小区里的车位车库产权是谁的,在物权法公布之前,一直争议很大。2007年物权法公布,应当说为这个争论划上了...
稽查出具了本地一份文件,要求有产权的地车库必须保留成本。该文件认为国税发【2009】31号文特指的是没有产权的地下车库才是公共配套设施。稽查有理有据地说:你有产权、卖都卖给个人了,凭什么还认为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呢?好像有道理。
地下车位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一部分,关系到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开发企业持有大量的车位,形成重资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同时,地下车位的产权不明晰,造成许多业主不敢买、不能停,对小区的物业管理的规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随着车辆的普及,停车又成了一大难题。有的小区自身配有地下停车位,需要业主按期缴纳费用即可使用。那么,住宅小区内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小区地下停车位合法吗?可以卖给其他小区的人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业主地下车位的权属案例探析案例一、南京2003年12月1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该市首例业主与开发商对簿公堂争要地下车位归属权一案:星汉城市花园小区地下车位判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开发商对小区地下车位的销售属于“重复销售”;被告江苏星汉置业有限...
13、安徽的规定(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八、纳税人在销售房地产的同时向买受方附赠地下车库(车位),凡在售房合同中明确且直接在发票上注明附赠的,该地下车库(车位)相关的成本、费用等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规定计算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所有权归属是谁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是经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的。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
产权车位类,关于产权车位的成本分摊核算方式,实操中通常存在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按照总成本与总可售面积分摊计算地下车位成本。在这种分摊方式下,需将地下车位成本与住宅、商业等业态成本按照总可售面积进行平均计算。
第三,应考虑地下车位是否在审批的可售面积中,或者说是否能够单独办理产权证,税务机关典型的如江苏的苏地税规2015年8号文件和湖北的鄂地税发2013年44号文件。地下车位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可考虑企业是否为获取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支付了对
还有专家认为,房地产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虽名为租赁,但是租约和租金与其销售有产权车位几乎无异,实质上为销售合同,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第2种说法:目前地下人防车位的土地增值税处理,按照收入、成本费用处理的不…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属问题住宅小区里的车位车库产权是谁的,在物权法公布之前,一直争议很大。2007年物权法公布,应当说为这个争论划上了...
稽查出具了本地一份文件,要求有产权的地车库必须保留成本。该文件认为国税发【2009】31号文特指的是没有产权的地下车库才是公共配套设施。稽查有理有据地说:你有产权、卖都卖给个人了,凭什么还认为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呢?好像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