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将实行全部抽检,具体抽检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学校统一安排的抽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学生本人将毕业论文(设计)word版电子文档以“姓名-学号-文章名”命名上交所在院系,各院系按“专业+班号”文件夹整理成压缩包提交到教务处进行统一检测。
关于印发《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实施办法(试行)》业经2021年3月31日第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政〔2021〕16号为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本科生学术道德意识,推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安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各学院: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为保证学校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构建全过程的学位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安徽省人民学位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现就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检名单1、博士硕士论文抽检比例为10%,由学位办随机抽取。2、评阅时进行过复审的学位论文或答辩时有1位及以上的答辩专家表决意见为“一般”或“差”的学位论文,必须抽检,由学院汇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现将《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3月21日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
校内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有效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和《安徽工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17〕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论文评阅及抽检:第11周-12周,5月24日-6月4日3.答辩环节:第13-14周,6月7-6月18日请各学院按照各自学院的进程安排填写“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表”,于2021年3月24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在管理平台上进行设置(邮箱:sjk@dlpu.edu
学校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将实行全部抽检,具体抽检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学校统一安排的抽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学生本人将毕业论文(设计)word版电子文档以“姓名-学号-文章名”命名上交所在院系,各院系按“专业+班号”文件夹整理成压缩包提交到教务处进行统一检测。
关于印发《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实施办法(试行)》业经2021年3月31日第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政〔2021〕16号为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本科生学术道德意识,推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安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各学院: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为保证学校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构建全过程的学位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安徽省人民学位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现就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检名单1、博士硕士论文抽检比例为10%,由学位办随机抽取。2、评阅时进行过复审的学位论文或答辩时有1位及以上的答辩专家表决意见为“一般”或“差”的学位论文,必须抽检,由学院汇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现将《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3月21日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
校内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有效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和《安徽工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17〕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论文评阅及抽检:第11周-12周,5月24日-6月4日3.答辩环节:第13-14周,6月7-6月18日请各学院按照各自学院的进程安排填写“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表”,于2021年3月24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在管理平台上进行设置(邮箱:sjk@dlpu.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