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首次在实证法层面肯定了“行政协议”的概念,行政协议案件数量急剧上升,自2020年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解释,但该解释并未给予司法实践中行政协议应当如何认定的具体指导。
【摘要】明确行政协议内涵是审理行政协议案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行政协议的性质及其内涵在民法学界与行政法学界之间长期存在不同认识。在《行政协议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亦存在要否界定行政协议、及如何界定行政协议的不同意见。
一、问题的提出201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协议无效将私法和公法规则之间的矛盾置于对级,从而成为行政协议诉讼中的难题。行政协议的无效既不能完全等同于行政行为的无效,也无法因循民事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
摘要由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看出,司法诉讼活动中行政协议与民事协议的关键区别是看纠纷协议中是否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对行政协议的认定标准,可从协议主体、协议目标、协议中权利义务的来源、协议履行中的行政优益权等四方面进行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协议的效力认定由于没有存在统一的法律规定,对于效力认定如何适用行政法规与民事法规也一直是案件争议的焦点,虽然在本文中就行政协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但笔者认为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制订有关行政协议的具体法律
本篇法律论文范文主要从行政协议司法救济法律问题展开深入探讨,行政协议,又称行政合同、行政契约或者公法契约,无论是何种称法,其基本指向的对象都是公主体行政机关与私主体组织或者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我国什
因此,认定行政协议及受案的标准化思路:一是,对于2015年5月1日之前订立的行政协议案件,通过《适用解释》对行政协议的定义去认定,若是行政协议则按行政案件处理,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及我国的司法实践,该类协议纠纷在2015年5月1日之前均
行政协议司法救济法律问题探讨.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本文从从行政协议法律条文具有缺陷、司法救济存在制度缺位、无名行政协议无法被有效识别这三个层面出发,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对下一步行政协议解释的完善以及行政协议诉讼制度的整体性...
行政协议无效的认定标准研究-对行政协议无效的认定是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不可回避的问题。对于行政协议无效的认定,理论上缺乏专门性的研究,更多的集中在行政协议识别和法律适用上,立法上缺乏专门规定,同时审判实践中法院对《中...
司法认定无效行政协议的标准作者:王敬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源:《中国法学》2019年第3期。本文为中国法学杂志社官微推送的删减版,建议阅读原文。
【摘要】:2015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首次在实证法层面肯定了“行政协议”的概念,行政协议案件数量急剧上升,自2020年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政协议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解释,但该解释并未给予司法实践中行政协议应当如何认定的具体指导。
【摘要】明确行政协议内涵是审理行政协议案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行政协议的性质及其内涵在民法学界与行政法学界之间长期存在不同认识。在《行政协议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亦存在要否界定行政协议、及如何界定行政协议的不同意见。
一、问题的提出201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协议无效将私法和公法规则之间的矛盾置于对级,从而成为行政协议诉讼中的难题。行政协议的无效既不能完全等同于行政行为的无效,也无法因循民事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
摘要由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看出,司法诉讼活动中行政协议与民事协议的关键区别是看纠纷协议中是否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对行政协议的认定标准,可从协议主体、协议目标、协议中权利义务的来源、协议履行中的行政优益权等四方面进行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协议的效力认定由于没有存在统一的法律规定,对于效力认定如何适用行政法规与民事法规也一直是案件争议的焦点,虽然在本文中就行政协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但笔者认为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制订有关行政协议的具体法律
本篇法律论文范文主要从行政协议司法救济法律问题展开深入探讨,行政协议,又称行政合同、行政契约或者公法契约,无论是何种称法,其基本指向的对象都是公主体行政机关与私主体组织或者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我国什
因此,认定行政协议及受案的标准化思路:一是,对于2015年5月1日之前订立的行政协议案件,通过《适用解释》对行政协议的定义去认定,若是行政协议则按行政案件处理,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及我国的司法实践,该类协议纠纷在2015年5月1日之前均
行政协议司法救济法律问题探讨.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本文从从行政协议法律条文具有缺陷、司法救济存在制度缺位、无名行政协议无法被有效识别这三个层面出发,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对下一步行政协议解释的完善以及行政协议诉讼制度的整体性...
行政协议无效的认定标准研究-对行政协议无效的认定是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不可回避的问题。对于行政协议无效的认定,理论上缺乏专门性的研究,更多的集中在行政协议识别和法律适用上,立法上缺乏专门规定,同时审判实践中法院对《中...
司法认定无效行政协议的标准作者:王敬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源:《中国法学》2019年第3期。本文为中国法学杂志社官微推送的删减版,建议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