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海上货物运输中对货物损害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一直是海商法学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对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范围进行了成文规定,但该规定在实践中却因与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存…
中国《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规则完善研究.马悦.【摘要】:2008年《鹿特丹规则》正式通过。.截止到2015年已有25个国家签署此公约,3个国家批准加入该公约。.该公约作为世界三大海运公约的集大成者,不但修改了三大公约中一些施行已久的规则,同时创造性地...
我国《海商法》中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可以说是法律的核心部分,也是立法的难点之所在。.首先,从形式上来看,第四章中规定的条款数量占据了全部法律条文约四分之一;其次,从作用上来看,关于海上货物运输部分的规定,对其他许多章节都起到了支配...
摘要: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中,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其核心内容。从近代以来的严格责任制发展到现在的过失责任制,以及航海过失免责在国际海运公约中出现和取消,展现了利益和风险在船货两方不同时期的分配。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已经...
狭义的海商法仅指1993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是我国广义海商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学术堂为大家提供最新海商文题目,作为论文选题参考之用。.1、我国《海商法》中留置权法律问题的探讨2、我国《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制度修改...
以《海商法》第41条中对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定义范畴为例,承运人在收取委托人交付的运费之后,需负责将货物运往指定港口。但在其海上运输的总概念范畴中,对于提单、航次租船合同,以及多式联运合同的分项概念并未明确标注,造成了实现维度的对接性失误。
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义务与权利之比较研究,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托运人,责任,义务。本文旨在讨论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与抗辩的有关规定。本...
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货损赔偿范围的确定姓名:袁益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学(海商法学)指导教师:袁绍春20100601中文摘要损害赔偿,亦称赔偿损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理论程序:郭瑜《海商法的精神-中国的理论和实践》、司玉琢《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邢海宝《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研究》、《海事诉讼与仲裁法》1、《海上货物运输法》尹东年的,书有点难找;《海上货物运输法》约翰威尔逊版;
海上承运人责任指承运人违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造成承运货物灭失、损害或迟延交付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注:本文所称的“海上承运人”指“国际海上货运承运人”。)由于海上运输物有的风险及航运业发展是以世界为舞台的特点,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在民事责任制度之外发展...
论文提要:海上货物运输中对货物损害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一直是海商法学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对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范围进行了成文规定,但该规定在实践中却因与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存…
中国《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规则完善研究.马悦.【摘要】:2008年《鹿特丹规则》正式通过。.截止到2015年已有25个国家签署此公约,3个国家批准加入该公约。.该公约作为世界三大海运公约的集大成者,不但修改了三大公约中一些施行已久的规则,同时创造性地...
我国《海商法》中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可以说是法律的核心部分,也是立法的难点之所在。.首先,从形式上来看,第四章中规定的条款数量占据了全部法律条文约四分之一;其次,从作用上来看,关于海上货物运输部分的规定,对其他许多章节都起到了支配...
摘要: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中,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其核心内容。从近代以来的严格责任制发展到现在的过失责任制,以及航海过失免责在国际海运公约中出现和取消,展现了利益和风险在船货两方不同时期的分配。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已经...
狭义的海商法仅指1993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是我国广义海商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学术堂为大家提供最新海商文题目,作为论文选题参考之用。.1、我国《海商法》中留置权法律问题的探讨2、我国《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制度修改...
以《海商法》第41条中对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定义范畴为例,承运人在收取委托人交付的运费之后,需负责将货物运往指定港口。但在其海上运输的总概念范畴中,对于提单、航次租船合同,以及多式联运合同的分项概念并未明确标注,造成了实现维度的对接性失误。
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义务与权利之比较研究,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托运人,责任,义务。本文旨在讨论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与抗辩的有关规定。本...
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货损赔偿范围的确定姓名:袁益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学(海商法学)指导教师:袁绍春20100601中文摘要损害赔偿,亦称赔偿损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理论程序:郭瑜《海商法的精神-中国的理论和实践》、司玉琢《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邢海宝《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研究》、《海事诉讼与仲裁法》1、《海上货物运输法》尹东年的,书有点难找;《海上货物运输法》约翰威尔逊版;
海上承运人责任指承运人违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造成承运货物灭失、损害或迟延交付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注:本文所称的“海上承运人”指“国际海上货运承运人”。)由于海上运输物有的风险及航运业发展是以世界为舞台的特点,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在民事责任制度之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