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勘查及开采审批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论文-工业论文.docx,矿产资源的勘查及开采审批政策变化摘要:2017年底,国土资源部针对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审批管理相继发布了3个规范性文件,废止了22个现行的规范性文件。本文分析了政策的背景,分类研究了新政策实施后相较于以往矿业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现将《矿业权交易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由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主办,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年8月23日起施行),
为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经研究,现将《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印发执行。国土资源部二年十一月一日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国土资发〔2011〕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为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
国土资发〔2009〕20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探矿权管理,规范探矿权市场秩序,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2012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7号,已失效)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压覆已设置矿业权重要矿产资源时,对于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在短期内难以签订补偿协议的,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可
压覆矿产资源批准后4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到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相关矿业权人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变更(注销)手续。按规定须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按照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要求办理。
2020-08-29自然资源部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油气中心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2020-07-31油气中心召开“践行初心使命勇担时代重任”青年职工座谈会2020-07-31油气中心集中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评估范围根据国土资源部与我公司签订的《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16号,附件P005)中确定的评估范围,本评估采矿权的矿区面积为30.4905,由6个拐点圈定,具体拐点坐标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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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现将《矿业权交易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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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经研究,现将《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印发执行。国土资源部二年十一月一日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国土资发〔2011〕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为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规范采矿权市场秩序,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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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7号,已失效)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压覆已设置矿业权重要矿产资源时,对于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在短期内难以签订补偿协议的,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可
压覆矿产资源批准后4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到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相关矿业权人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变更(注销)手续。按规定须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按照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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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范围根据国土资源部与我公司签订的《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16号,附件P005)中确定的评估范围,本评估采矿权的矿区面积为30.4905,由6个拐点圈定,具体拐点坐标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