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通〔2020〕175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
将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代表作可以是工作方案、技术报告、标准规范、创意产品、(文物、档案)修复成果、发明专利、论文专著等。在职称评审中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提高代表性成果在人才评价中的权重。
2.任职以来的论文或著作等要求:申报副高、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按《贵州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社厅通(2014)759号)执行,且论文需自行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证明,或
(一)社会化评审申报人员,申报工程系列无分类评价条件专业的,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申报;申报有分类评价条件专业的,应在符合
准备资料:(1)下载并打印《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审查表》。报考人员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填表内容,同意推荐报考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人员属非公有制单位的,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后,还需经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填表...
关于印发《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81号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现将《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包括按《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二、申报条件(一)正常申报1.
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统字〔2020〕23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
(二)申报2021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档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及我市职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一)参评基本学历、任职年限1.具备以下学历及任职年限之一的,可申报馆员资格。
黔人社通〔2020〕175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
将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代表作可以是工作方案、技术报告、标准规范、创意产品、(文物、档案)修复成果、发明专利、论文专著等。在职称评审中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提高代表性成果在人才评价中的权重。
2.任职以来的论文或著作等要求:申报副高、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按《贵州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社厅通(2014)759号)执行,且论文需自行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证明,或
(一)社会化评审申报人员,申报工程系列无分类评价条件专业的,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申报;申报有分类评价条件专业的,应在符合
准备资料:(1)下载并打印《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审查表》。报考人员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填表内容,同意推荐报考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人员属非公有制单位的,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后,还需经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填表...
关于印发《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81号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现将《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包括按《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二、申报条件(一)正常申报1.
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统字〔2020〕23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
(二)申报2021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档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试行)》及我市职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一)参评基本学历、任职年限1.具备以下学历及任职年限之一的,可申报馆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