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劳务出资法律问题研究综述王媛’孙福山(1安徽工商职业学院会计系2安邦财产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法务部)摘要:股东能否劳务出资,一直以来是一个争论颇多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角度阐述了股东劳务出资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相关文献进行归纳、综述及得出争议...
股东劳务出资的可行性分析的制度构建.【摘要】:随着我国知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劳动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公司发展中被赋予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劳务资本也因公司经营性的需要开始出现于人们的视线。.但是作为一种新型出资形式,劳务出资...
对公司法中劳务出资问题的再思考新公司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做了较大的调整,其中对股东出资形式做了部分的修改,将出资形式通过列举的方法设定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并且加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也可出资。
论劳务在公司中作为出资形式的必要性【摘要】基于《公司法》不允许劳务出资的现状和理论界对劳务出资的争议,文章从三个方面对劳务出资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分析,论述了劳务出资是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的需要,是弥补股票期权缺陷的需要,也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
2、对劳务出资区别对待法国1966年7月24日第66~537号关于商事公司的法律第38条规定,普通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中负有限责任的股东,不得以技艺出资,但公司的宗旨在于投资于公司的或公司利用实物出资的有形或无形财产创造的营业资产或手工
公司法上勞务出资的合理性研究.doc,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公司法上劳务出资的合理性研究姓名:金璐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法学)指导教师:马特201105关键词:劳务出资;公司法;出资方式????????????????
众所周知,我国现有《公司法》第27条在关于股东的出资方式上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凡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均可以“作价出资”。笔者认为,这此兜底条款这为人力资源出资预留了法律空间。首先,关于可转让性,有人认为《公司法》依然是对人力资本出资说...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王星.doc,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题目:论我国认缴资本制下的股东劳务出资学位类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号:2013250039姓名:王星学科专业:法律硕士研究方向:公司法校内导师:吴韬职称:副教授校外导师:职称论证会...
股东劳务出资的法律问题研究.王海晶.新公司法放松了对出资形式的管制,股权、债权成为新的出资形式,然而劳务出资的法律地位依然没有明确,同步修改的行政法规甚至明确排除了劳务出资,这与新公司法鼓励投资的理念是相违背的。.曾几何时,公司游戏规则的...
提供对《公司法》中劳务出资问题的再思考word文档在线阅读与免费下载,摘要:对公司法中劳务出资问题的再思考新公司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做了较大的调整,其中对股东出资形式做了部分的修改,将出资形式通过列举的方法设定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并且加了一个兜底条款,即...
股东劳务出资法律问题研究综述王媛’孙福山(1安徽工商职业学院会计系2安邦财产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法务部)摘要:股东能否劳务出资,一直以来是一个争论颇多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角度阐述了股东劳务出资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相关文献进行归纳、综述及得出争议...
股东劳务出资的可行性分析的制度构建.【摘要】:随着我国知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劳动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公司发展中被赋予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劳务资本也因公司经营性的需要开始出现于人们的视线。.但是作为一种新型出资形式,劳务出资...
对公司法中劳务出资问题的再思考新公司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做了较大的调整,其中对股东出资形式做了部分的修改,将出资形式通过列举的方法设定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并且加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也可出资。
论劳务在公司中作为出资形式的必要性【摘要】基于《公司法》不允许劳务出资的现状和理论界对劳务出资的争议,文章从三个方面对劳务出资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分析,论述了劳务出资是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的需要,是弥补股票期权缺陷的需要,也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
2、对劳务出资区别对待法国1966年7月24日第66~537号关于商事公司的法律第38条规定,普通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中负有限责任的股东,不得以技艺出资,但公司的宗旨在于投资于公司的或公司利用实物出资的有形或无形财产创造的营业资产或手工
公司法上勞务出资的合理性研究.doc,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公司法上劳务出资的合理性研究姓名:金璐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法学)指导教师:马特201105关键词:劳务出资;公司法;出资方式????????????????
众所周知,我国现有《公司法》第27条在关于股东的出资方式上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凡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均可以“作价出资”。笔者认为,这此兜底条款这为人力资源出资预留了法律空间。首先,关于可转让性,有人认为《公司法》依然是对人力资本出资说...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王星.doc,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题目:论我国认缴资本制下的股东劳务出资学位类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号:2013250039姓名:王星学科专业:法律硕士研究方向:公司法校内导师:吴韬职称:副教授校外导师:职称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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