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代表诉讼论文.doc,PAGE论股东代表诉讼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这部公司法正式确定了股东代表诉讼,但是中国并非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所以该项制度并不完善。
我国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赵琳娜.【摘要】:公司以其的法人人格及高效率的运行模式,在现代经济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经理...
从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看公司内部权力的重新配置.[内容摘要]:任何法律,都是通过对权利(权力)的合理配置,以期达到各相关主体利益的平衡。.传统公司法理论将公司内部权力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进行配置,使董事会处于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
(一)股东代位诉讼的概念股东代位诉讼在英、美法上称派生诉讼,在很多法系国家或地区称为代表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在文字上采用代表诉讼的概念,大多数学者在其论文中采用立法用语,使用代表诉讼的概念,也有些学者使用代位诉讼的概念。
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概述(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概念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应该代表公司行使诉权的公司机关拒绝或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
对确立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股东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当时股份拥有,不正当诉讼,诉讼费用担保制度。本文通过各国公司立法及相关学术观点的比较,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和基本原理作了初步探讨,并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及实...
专利权权属纠纷中的股东代位诉讼——康宁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诉上海泓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寿仲良黄文旭【提要】股东代位诉讼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救济手段。在我国2005年《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位诉讼之后,由小股东代位主张专利权权属纠纷的案件并不多见。
在香港,股东之诉分为直接之诉和股东间接之诉(代位之诉),代位诉讼是指股东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只有公司本身(而非股东)才可以提起诉讼。而且公司法对股东代位之诉又有许多限制性规定,比如对
日本破产重整程序中的股东代表诉讼.发布时间:2018-07-2211:06.【摘要】:日本法律明确规定,破产重整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失去诉讼资格,债权人代位诉讼应当中止。.与此相对,关于破产重整程序开始后的股东代表诉讼如何处理,日本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由此造成...
1、论我国公司法与公司资本制度3、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基于新《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6、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思考39、论我国上市家族企业治理问题与公司法的完善7…
论股东代表诉讼论文.doc,PAGE论股东代表诉讼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这部公司法正式确定了股东代表诉讼,但是中国并非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所以该项制度并不完善。
我国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赵琳娜.【摘要】:公司以其的法人人格及高效率的运行模式,在现代经济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经理...
从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看公司内部权力的重新配置.[内容摘要]:任何法律,都是通过对权利(权力)的合理配置,以期达到各相关主体利益的平衡。.传统公司法理论将公司内部权力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进行配置,使董事会处于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
(一)股东代位诉讼的概念股东代位诉讼在英、美法上称派生诉讼,在很多法系国家或地区称为代表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在文字上采用代表诉讼的概念,大多数学者在其论文中采用立法用语,使用代表诉讼的概念,也有些学者使用代位诉讼的概念。
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概述(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概念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应该代表公司行使诉权的公司机关拒绝或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
对确立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股东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当时股份拥有,不正当诉讼,诉讼费用担保制度。本文通过各国公司立法及相关学术观点的比较,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和基本原理作了初步探讨,并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及实...
专利权权属纠纷中的股东代位诉讼——康宁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诉上海泓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寿仲良黄文旭【提要】股东代位诉讼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救济手段。在我国2005年《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位诉讼之后,由小股东代位主张专利权权属纠纷的案件并不多见。
在香港,股东之诉分为直接之诉和股东间接之诉(代位之诉),代位诉讼是指股东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只有公司本身(而非股东)才可以提起诉讼。而且公司法对股东代位之诉又有许多限制性规定,比如对
日本破产重整程序中的股东代表诉讼.发布时间:2018-07-2211:06.【摘要】:日本法律明确规定,破产重整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失去诉讼资格,债权人代位诉讼应当中止。.与此相对,关于破产重整程序开始后的股东代表诉讼如何处理,日本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由此造成...
1、论我国公司法与公司资本制度3、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基于新《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6、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思考39、论我国上市家族企业治理问题与公司法的完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