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共有产权房内涵的界定2.1对共有产权房的概念理解首先,如何理解共有产权中的共有?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的状态
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运作体系研究,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供给模式,运行机制。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的提出是基于解决夹心层家庭住房难的问题,与购房者通过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住房并且按出资额享有一定份额…
共有产权房屋的分割路径与诉讼实务解析.房屋存在共有的情形时,共有人在房屋的处置问题上,当事人因为各自利益或者立场的差异,往往存在意见分歧而形成对峙,在各方各执一端互不相让的情况,则容易陷入僵持局面,甚至引发矛盾。.这种相持不下的局面...
1.小产权房“十年磨一剑”,小产权房的出现并非近一两年,而是已经十年有余。北京市的小产权房大概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陆续出现。然而,从2003年开始,随着建设部的购房风险提示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禁令接连,小产权房法律问题才开始频频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
然而,现实状况中的“小产权房”问题相当严重,可见我国有关部门“小产权房”监管的不到位。2.3房屋困境“小产权房”在其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了其本身许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使得购买者在购买“小产权房”的过程当中遇到许多的风险问题。
3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3.1物权方面的风险“小产权房”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因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程序性不合法导致了“小产权房”不具备完整的产权,房屋持有者对“小产权房”也只是占有而非所有。“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指的就是物权。
1.2小产权房的特征1.2.1“小产权房”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集团公司或是其他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开发建设与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五种我国有关部门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中包括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说了那么多共有产权房,到底值
以共有产权房为例,其产权通常是和购房者共有,到底该不该对其征税?如果不征,那么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共有产权房的争抢力度,届时是否会进一步推高共有产权房的房价?
可以参考的论文包括刘贵祥:《论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和协调——以私卖夫妻共有房屋时买受人的保护为中心》,载《法学家》2011年第5期;张永:《擅自处分共有物合同的效力设计——基于司法裁判的解释论》,载《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1期等。
2共有产权房内涵的界定2.1对共有产权房的概念理解首先,如何理解共有产权中的共有?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的状态
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运作体系研究,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供给模式,运行机制。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的提出是基于解决夹心层家庭住房难的问题,与购房者通过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住房并且按出资额享有一定份额…
共有产权房屋的分割路径与诉讼实务解析.房屋存在共有的情形时,共有人在房屋的处置问题上,当事人因为各自利益或者立场的差异,往往存在意见分歧而形成对峙,在各方各执一端互不相让的情况,则容易陷入僵持局面,甚至引发矛盾。.这种相持不下的局面...
1.小产权房“十年磨一剑”,小产权房的出现并非近一两年,而是已经十年有余。北京市的小产权房大概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陆续出现。然而,从2003年开始,随着建设部的购房风险提示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禁令接连,小产权房法律问题才开始频频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
然而,现实状况中的“小产权房”问题相当严重,可见我国有关部门“小产权房”监管的不到位。2.3房屋困境“小产权房”在其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了其本身许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使得购买者在购买“小产权房”的过程当中遇到许多的风险问题。
3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3.1物权方面的风险“小产权房”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因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程序性不合法导致了“小产权房”不具备完整的产权,房屋持有者对“小产权房”也只是占有而非所有。“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指的就是物权。
1.2小产权房的特征1.2.1“小产权房”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集团公司或是其他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开发建设与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五种我国有关部门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中包括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说了那么多共有产权房,到底值
以共有产权房为例,其产权通常是和购房者共有,到底该不该对其征税?如果不征,那么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共有产权房的争抢力度,届时是否会进一步推高共有产权房的房价?
可以参考的论文包括刘贵祥:《论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和协调——以私卖夫妻共有房屋时买受人的保护为中心》,载《法学家》2011年第5期;张永:《擅自处分共有物合同的效力设计——基于司法裁判的解释论》,载《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1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