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共同正犯中之一行为人所实行之行为业已既遂,虽其他行为人之行为尚属未遂,但各共同正犯均成之既遂犯。反之,共同正犯之各行为人所实行之行为,如无一达成既遂者,则各共同正仅担当未遂之责。”[1]这就意味着在共同正犯中,既遂犯与未遂犯是不可
关键词:共同正犯的未遂整体认定理论单一认定理论内容提要:根据犯罪的计划,本应该在犯罪的后期才采取行动的行为人,在犯罪共同体中的其他行为人已经采取了行动,着手犯罪的实行,而自己还没有采取行动时,整体犯罪就归于未遂的情况之下,是否可,文客
【最新精选】案例版、、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完善,共同犯罪中止,共同犯罪的中止,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法理及适用.【内容提要】根据因果共犯论,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归责原则的法理根据在于各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之间的因果性。.我国立法明确否定共同过失犯罪,故解释论上难以肯定过失共同正犯,但司法实务中所...
但是,如果采取完全犯罪共同说、部分犯罪共同说、或者行为共同说,则甲乙均构成共同正犯(但各学说认定的共犯罪名不同),而非同时犯。我国传统刑法学采取严格的完全犯罪共同说,只要各行为人所涉罪名不同(无论罪名之间是否具有重合关系),就不能构成共犯,据此,成立同时犯的情况...
20共同正犯虽然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一个细微问题,但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可以见微知著,展现共同犯罪理论的精髓。1988年,我在《法学研究》发表了两篇论文,分别是与赵国强合写的《经济犯罪的立法对策》(《法学研究》1988年第2期)和与邱兴隆合写的《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法学研究...
论共犯的未遂双创背景下的项目评估与续融风险初探论地方立法评估的问题和改善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论共谋共同正犯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研究共享经济的行政法思考论“网约车”的行政法规制网络信息安全的行政监管研究论景观利益的行政法保护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之理解【内容提要】如果体系性地考虑刑法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以及分则关于拟制正犯的规定,就应该认为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采用区分制而非单一正犯概念,共犯从属性说应该得到肯定。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的“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
“共同犯罪体”概念并不必然包括第25项规定的工具正犯,因为相关的行为也可能属于共同的实行行为或命令行为。将工具正犯明确纳入第25项还明确规定工具正犯也可利用有刑事责任能力人作为工具。
关键词:教唆犯,教唆未遂,共犯,正犯,从属内容提要:我国的通说认为,对《刑法》第29条第2款中的“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应按其字面含释为“被教唆的人没有按教唆犯的意思实施犯罪”;不能以共犯从属性说为根据解释为,“被教唆的人已着手实行犯罪但没有既遂”。
只要共同正犯中之一行为人所实行之行为业已既遂,虽其他行为人之行为尚属未遂,但各共同正犯均成之既遂犯。反之,共同正犯之各行为人所实行之行为,如无一达成既遂者,则各共同正仅担当未遂之责。”[1]这就意味着在共同正犯中,既遂犯与未遂犯是不可
关键词:共同正犯的未遂整体认定理论单一认定理论内容提要:根据犯罪的计划,本应该在犯罪的后期才采取行动的行为人,在犯罪共同体中的其他行为人已经采取了行动,着手犯罪的实行,而自己还没有采取行动时,整体犯罪就归于未遂的情况之下,是否可,文客
【最新精选】案例版、、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完善,共同犯罪中止,共同犯罪的中止,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法理及适用.【内容提要】根据因果共犯论,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归责原则的法理根据在于各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之间的因果性。.我国立法明确否定共同过失犯罪,故解释论上难以肯定过失共同正犯,但司法实务中所...
但是,如果采取完全犯罪共同说、部分犯罪共同说、或者行为共同说,则甲乙均构成共同正犯(但各学说认定的共犯罪名不同),而非同时犯。我国传统刑法学采取严格的完全犯罪共同说,只要各行为人所涉罪名不同(无论罪名之间是否具有重合关系),就不能构成共犯,据此,成立同时犯的情况...
20共同正犯虽然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一个细微问题,但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可以见微知著,展现共同犯罪理论的精髓。1988年,我在《法学研究》发表了两篇论文,分别是与赵国强合写的《经济犯罪的立法对策》(《法学研究》1988年第2期)和与邱兴隆合写的《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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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之理解【内容提要】如果体系性地考虑刑法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以及分则关于拟制正犯的规定,就应该认为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采用区分制而非单一正犯概念,共犯从属性说应该得到肯定。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的“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
“共同犯罪体”概念并不必然包括第25项规定的工具正犯,因为相关的行为也可能属于共同的实行行为或命令行为。将工具正犯明确纳入第25项还明确规定工具正犯也可利用有刑事责任能力人作为工具。
关键词:教唆犯,教唆未遂,共犯,正犯,从属内容提要:我国的通说认为,对《刑法》第29条第2款中的“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应按其字面含释为“被教唆的人没有按教唆犯的意思实施犯罪”;不能以共犯从属性说为根据解释为,“被教唆的人已着手实行犯罪但没有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