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越权对外担保效力探究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学生姓名:王志慧指导教师:吴雪艳副教授学位类别:法律硕士(非法学)重庆大学法学院一五年四月StudyChineseCompany’sUltraViresExternalGuaranteesThesisSubmitted...
摘要:公司越权担保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员未经公司有权决议机构作出有效决议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权利能力并非来源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一般性规则宜认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防止公司经营层侵犯...
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效力问题探析-公司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效力问题探析【导言】公司法中对外担保法律完善导言【第一章】公司对外担保之立法与审判实践【第二章】公司越权担保...
论文让我头疼!.摘要: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主流裁判路径“规范性质识别路径”与“法定权限限制路径”有所不足,盖因对《公司法》第十六条与《合同法》第五十条误读所致。.前者是授权规范也是强制性规范,是对法定代表人权限的法定限制...
为准确认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章程规定的担保限额或决策权限而签署担保合同的效力;进一步规范担保行为,预防越权担保行为给债权人与担保人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利益,平衡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探。
(一)公司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未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关于公司越权担保效力的讨论,有如下观点:其一,基于第16条究竟是效力性还是管理性规定展开论争,限制《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适用范围;其二,认定第16条属于任意性规定,从而认为合同对公司有效;其三,主张合同未生效;其四...
若相对人依据区分担保类型,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则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反之,则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对人知道决议系伪造或变造外,公司应向相对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越权担保的实务理解
【解读】1、非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根据相对人的善意与否,判断越权担保的效力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以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其授权的基础和来源,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则构成越权代表,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规定来认定担保合同的效力。
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即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而擅自实施的对外担保行为效力如何认定问题,2005年公司法却并未予以规定,由此产生了新的法律适用问题,使得各地法院对此类公司为他们提供担保…
本文选编自高圣平、范佳慧:《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判断的解释基础——基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分歧的分析和展开》,载《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1期。.【作者简介】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国公司越权对外担保效力探究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学生姓名:王志慧指导教师:吴雪艳副教授学位类别:法律硕士(非法学)重庆大学法学院一五年四月StudyChineseCompany’sUltraViresExternalGuaranteesThesisSubmitted...
摘要:公司越权担保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员未经公司有权决议机构作出有效决议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权利能力并非来源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一般性规则宜认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防止公司经营层侵犯...
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效力问题探析-公司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公司越权担保合同效力问题探析【导言】公司法中对外担保法律完善导言【第一章】公司对外担保之立法与审判实践【第二章】公司越权担保...
论文让我头疼!.摘要: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主流裁判路径“规范性质识别路径”与“法定权限限制路径”有所不足,盖因对《公司法》第十六条与《合同法》第五十条误读所致。.前者是授权规范也是强制性规范,是对法定代表人权限的法定限制...
为准确认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章程规定的担保限额或决策权限而签署担保合同的效力;进一步规范担保行为,预防越权担保行为给债权人与担保人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利益,平衡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探。
(一)公司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未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关于公司越权担保效力的讨论,有如下观点:其一,基于第16条究竟是效力性还是管理性规定展开论争,限制《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适用范围;其二,认定第16条属于任意性规定,从而认为合同对公司有效;其三,主张合同未生效;其四...
若相对人依据区分担保类型,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则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反之,则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对人知道决议系伪造或变造外,公司应向相对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越权担保的实务理解
【解读】1、非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根据相对人的善意与否,判断越权担保的效力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以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其授权的基础和来源,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则构成越权代表,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规定来认定担保合同的效力。
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即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而擅自实施的对外担保行为效力如何认定问题,2005年公司法却并未予以规定,由此产生了新的法律适用问题,使得各地法院对此类公司为他们提供担保…
本文选编自高圣平、范佳慧:《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判断的解释基础——基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分歧的分析和展开》,载《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1期。.【作者简介】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