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司有限责任制度及利弊一、什么是有限责任1、有限责任的概念所谓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是指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制度。2、有限责任的基本含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以其认购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债,对超过其出资额范围的公司...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论文.doc,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论文一、公司债权人保护的概述(一)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公司债权人是拥有债的法律请求权人。公司法中的债权人包括自愿债权人与非自愿债权人。自愿与非自愿债权人都是拥有法律请求权的主体,但是他们基于股东...
可见,新《公司法》的规定较原《公司法》哈尔滨丁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在公司对外担保的问题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第一,明确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对外担保只能依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以决议的方式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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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直接法律规定。
上海法院公司法领域2019年度全国优秀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经30余位资深法官和法学专家复评、终评,共评选出获奖案例479篇。其中,上海法院报送的100…
故在关联公司利用人格混同逃避债务时,为维护债权人的正当利益,应参照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关联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审以在该工程中凤建公司与奎业公司存在组织机构、财务及业务混同的情况下,判决两公司对二十二局四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无不当。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汪芳应对杰美讯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涉案债务发生于徐国鸿与汪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据此,法院判决:杰美讯公司支付龙华公司货款,徐国鸿、汪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司法解释对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有关问题规定较少,条文的原则性较强而具体适用标准不明,面对实践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在实际审判中需要根据法律原则和公司法立法精神解释相关条文,以准确的适用法律处断纠纷。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以及六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公司股东应当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所以,不论财产是在公司名下还是在个人名下,都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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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在关联公司利用人格混同逃避债务时,为维护债权人的正当利益,应参照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关联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审以在该工程中凤建公司与奎业公司存在组织机构、财务及业务混同的情况下,判决两公司对二十二局四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无不当。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汪芳应对杰美讯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涉案债务发生于徐国鸿与汪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据此,法院判决:杰美讯公司支付龙华公司货款,徐国鸿、汪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司法解释对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有关问题规定较少,条文的原则性较强而具体适用标准不明,面对实践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在实际审判中需要根据法律原则和公司法立法精神解释相关条文,以准确的适用法律处断纠纷。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以及六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公司股东应当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所以,不论财产是在公司名下还是在个人名下,都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