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专业论文】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法律,法学,清华,吉林大学,法理,社会学号:D913单位代码:10183研究生学号:2007222116硕士学位论文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ResearchSafetyObligationPublicPlace作者姓名:王业...
随着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频发,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的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公共场所”的界定、管理人范围、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归责原则等问题引起了学界的热议,时至今日,仍无定论。
为了使安全保障义务制度得到发展,本文将以《侵权责任法》第37条为中心,着重对“公共场所管理人”,这样一个特殊主体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研究。本文分为五个部分,每个部分将分别详细探讨,关于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界定标准、内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基本...
关键词:侵权责任;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探析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该法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所产生的责任作出了规定...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合理限度的范围内,应尽到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
何为“安全保障义务”?我国《侵权责任法》地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组织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是不是只要在公共场所内发生的损害,管理者都理应赔偿?当!然!不!是!例如曾被广泛热议的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案例回顾广州市区某村是国家AA旅游景区,村委会在河道旁种植了杨梅树。
实践中,公共场所经常发生人身损害安全事故。那么如何认定公共场所发生事故的责任方?以及如何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事故,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
由此可见,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是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
【精品专业论文】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法律,法学,清华,吉林大学,法理,社会学号:D913单位代码:10183研究生学号:2007222116硕士学位论文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ResearchSafetyObligationPublicPlace作者姓名:王业...
随着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频发,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的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公共场所”的界定、管理人范围、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归责原则等问题引起了学界的热议,时至今日,仍无定论。
为了使安全保障义务制度得到发展,本文将以《侵权责任法》第37条为中心,着重对“公共场所管理人”,这样一个特殊主体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研究。本文分为五个部分,每个部分将分别详细探讨,关于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界定标准、内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基本...
关键词:侵权责任;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探析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该法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所产生的责任作出了规定...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合理限度的范围内,应尽到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
何为“安全保障义务”?我国《侵权责任法》地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组织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是不是只要在公共场所内发生的损害,管理者都理应赔偿?当!然!不!是!例如曾被广泛热议的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案例回顾广州市区某村是国家AA旅游景区,村委会在河道旁种植了杨梅树。
实践中,公共场所经常发生人身损害安全事故。那么如何认定公共场所发生事故的责任方?以及如何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事故,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
由此可见,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是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