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个人信息的概念出发,论述了关于个人信息界定的四种理论学说,在此基础上,对个人信息的立法现状进行梳理,最后提出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完善对策。.2016年11月21日,首份《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发布,本次调研对全国...
个人信息的隐秘性较低但范围广,隐私权所涵射的范围小但隐秘性高。个人隐私应该是个人信息的一部分,法律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并不能完全实现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隐私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事后救济的方式实现,个人信息的保护则是事先防范为主。
一、隐私与网络隐私权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让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颁布,在第二条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本文探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将个人信息作为权利进行保护,并讨论个人信息权具体的权利内容和义务内容,以及具体的侵权行为,从而使被侵权人能得到侵权法的救济,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及...
我国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管理法律法规状况及要求分析[J].北京档案。2011:19-21.2王忠: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规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3.1陈小雯,邓开发。从谷歌“街景”侵权看互联网个人隐私保护[J].东南传播。2010(9
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论文【摘要】毫无疑问,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并在社会发展、科学研究、思维模式、个人生活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我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信息安全堪忧和个人隐私泄露的严重挑战。
2.个人隐私与隐私权(二)理论基础1.公共治理理论2.协同治理理论(三)大数据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关系1.大数据构建了新的社会环境2.生活环境的数据化导致隐私的数据化二、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的表现及特征
论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以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界分为中心.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内容提要:就整体而言,个人信息这一概念远远超出了隐私权的范畴,正因为隐私与个人信息之间存在的诸多差别,所以,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将...
尽管网络隐私可以作为传统隐私的一种新的补充和扩展形式,但没有特别针对网络个人资料的保护和利用的法律规定,仅仅依靠过去的一些立法来保护一般民众的网络隐私权与个人资料是远远不够的,上述规定显然无法对其提供充分的保护。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专业法律文秘班级14学号14208309题目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逐渐改变了人们的信息获取方式。
本文从个人信息的概念出发,论述了关于个人信息界定的四种理论学说,在此基础上,对个人信息的立法现状进行梳理,最后提出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完善对策。.2016年11月21日,首份《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发布,本次调研对全国...
个人信息的隐秘性较低但范围广,隐私权所涵射的范围小但隐秘性高。个人隐私应该是个人信息的一部分,法律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并不能完全实现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隐私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事后救济的方式实现,个人信息的保护则是事先防范为主。
一、隐私与网络隐私权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让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颁布,在第二条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本文探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将个人信息作为权利进行保护,并讨论个人信息权具体的权利内容和义务内容,以及具体的侵权行为,从而使被侵权人能得到侵权法的救济,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及...
我国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管理法律法规状况及要求分析[J].北京档案。2011:19-21.2王忠: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规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3.1陈小雯,邓开发。从谷歌“街景”侵权看互联网个人隐私保护[J].东南传播。2010(9
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论文【摘要】毫无疑问,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并在社会发展、科学研究、思维模式、个人生活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我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信息安全堪忧和个人隐私泄露的严重挑战。
2.个人隐私与隐私权(二)理论基础1.公共治理理论2.协同治理理论(三)大数据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关系1.大数据构建了新的社会环境2.生活环境的数据化导致隐私的数据化二、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的表现及特征
论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以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界分为中心.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内容提要:就整体而言,个人信息这一概念远远超出了隐私权的范畴,正因为隐私与个人信息之间存在的诸多差别,所以,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将...
尽管网络隐私可以作为传统隐私的一种新的补充和扩展形式,但没有特别针对网络个人资料的保护和利用的法律规定,仅仅依靠过去的一些立法来保护一般民众的网络隐私权与个人资料是远远不够的,上述规定显然无法对其提供充分的保护。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专业法律文秘班级14学号14208309题目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逐渐改变了人们的信息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