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港建费的征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在经国务院批准后,于2011年4月25日联合发布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明确了海事机构自2011年10月1日起为港建费征收主体,正式接管港建费征收工作。
(3)港口建设费港口建设费按进出口货物的重量吨计征,缴费人为托运人或收货人。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负责,港务局为代征单位。三、港口经营业务的主要费收(1)引航、移泊费是指船舶由引航员引领进港、出港和在港内移泊,应向港口支付的费用。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水运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港口建设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港口建设费的征收、解缴、使用、管理和监督...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宣布取消港口建设费。这一消息并不突然。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2011年印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设费。以前年度欠缴的港口建设费,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港口建设费”概述港口建设费由来已久现行的港口建设费,是依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征收、解缴、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性基金,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对象为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0月1日正式实施[J].中国水运.2011(09)[6].我国地方内河港口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探讨[J].中国商贸.2011(33)
港口建设费征收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做好港口建设费征收期满后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停征时点港口建设费征收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货物不再征收港口
中国港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doc,中国港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童孟达一、我国港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1.争建国际航运中心或枢纽港以及干线港。在我国,随着开放型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从北到南许多港口都在奋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或集装箱...
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附英文)1985年10月22日,国务院.第一条为了加快港口建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进出下列港口的货物,征收港口建设费:.大连、营口、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石臼、连云港、上海、宁波、温州、福州...
为了进一步规范港建费的征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在经国务院批准后,于2011年4月25日联合发布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明确了海事机构自2011年10月1日起为港建费征收主体,正式接管港建费征收工作。
(3)港口建设费港口建设费按进出口货物的重量吨计征,缴费人为托运人或收货人。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负责,港务局为代征单位。三、港口经营业务的主要费收(1)引航、移泊费是指船舶由引航员引领进港、出港和在港内移泊,应向港口支付的费用。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水运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港口建设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港口建设费的征收、解缴、使用、管理和监督...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工作报告中提出,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宣布取消港口建设费。这一消息并不突然。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2011年印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设费。以前年度欠缴的港口建设费,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港口建设费”概述港口建设费由来已久现行的港口建设费,是依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征收、解缴、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性基金,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对象为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0月1日正式实施[J].中国水运.2011(09)[6].我国地方内河港口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探讨[J].中国商贸.2011(33)
港口建设费征收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做好港口建设费征收期满后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停征时点港口建设费征收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货物不再征收港口
中国港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doc,中国港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童孟达一、我国港口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1.争建国际航运中心或枢纽港以及干线港。在我国,随着开放型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从北到南许多港口都在奋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或集装箱...
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附英文)1985年10月22日,国务院.第一条为了加快港口建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进出下列港口的货物,征收港口建设费:.大连、营口、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石臼、连云港、上海、宁波、温州、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