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立法规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原则,主要基于五大理论基础:行政行为效力、行政管理特性、公益至上、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和相对人行为的危害性。
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属于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包括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和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具体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反思与变革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属于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一、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是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说明已经执行了,要行政复议有什么用。需要,19.8元是叫免费吗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说明已经执行了,19.8元是叫免费吗
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一项原则。但是在某些具体情况下,不停止执行也可能给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待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再予以补救,就显得十分被动,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还不发达的...
二、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两种理解。既然相关法律规定了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就应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和认识。
但在司法实践中就如何执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的规定,出现了几种理解和认识。对此,笔者就“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不同理解发表粗浅之见。
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的基本内涵是指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作出之时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除非出现例外规定的情形,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因行政相对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使其效力受到影响,并且在整个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支撑起诉不停止
摘要:中国立法规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原则,主要基于五大理论基础:行政行为效力、行政管理特性、公益至上、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和相对人行为的危害性。
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属于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包括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和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具体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反思与变革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属于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一、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是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说明已经执行了,要行政复议有什么用。需要,19.8元是叫免费吗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说明已经执行了,19.8元是叫免费吗
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一项原则。但是在某些具体情况下,不停止执行也可能给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待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再予以补救,就显得十分被动,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还不发达的...
二、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两种理解。既然相关法律规定了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就应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和认识。
但在司法实践中就如何执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的规定,出现了几种理解和认识。对此,笔者就“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不同理解发表粗浅之见。
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的基本内涵是指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作出之时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除非出现例外规定的情形,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因行政相对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使其效力受到影响,并且在整个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支撑起诉不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