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应制定专门的实施办法,对课程要求及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出明确规定,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大学或大专里的主修、辅修、副修、双修、必修、选修的意思如下:1、主修、辅修、副修,双修,是对专业来说,必修、选修是对课程来说的。2、主修,通常是指主修专业,也就是报读的第一专业,是相对于辅修、副修来说的,对于本科生来说,主修专业通常需要有大约160学分方可毕业,方可获得...
辅修学士学位的含金量目前也是众说纷纭,视具体的高校及企事业用人单位而定。辅修专业证书:完成辅修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全部学分,但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的,只能拿到辅修专业证书,这个证书的含金量就一般了。4、第二学士学位
辅修修的是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地理科学在本科阶段是属于理工学科,毕业后颁发理学学士学位证。本科阶段很少有学校为气象学、地质学这两门课开辅修班。因为他们是地理科学专业的两门课程,而不是两个本科专业,达不到辅修班的条件。
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最低需完成24个学分。第五条辅修双学位的课程门数在辅修专业课程门数基础上增加2-4门。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者最低需完成40个学分,同时完成主修和辅修两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
位只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在其主修毕业证书上同时标注。2、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同质要求、同质管理”,根据学校规定,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对于主修课程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修(含微辅修,下同)、双专业、双学位是指本科学生在修读并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学校制定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要求完成相应课程修读、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获得相应证书的学习方式。其中,辅修的
各学院及2017级同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辅修专业管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
第十三条辅修专业学生学位资格与主修专业学位资格同步审核,学生必须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完成辅修专业学位论文,同时符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由二级学院进行学士学位
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应制定专门的实施办法,对课程要求及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出明确规定,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大学或大专里的主修、辅修、副修、双修、必修、选修的意思如下:1、主修、辅修、副修,双修,是对专业来说,必修、选修是对课程来说的。2、主修,通常是指主修专业,也就是报读的第一专业,是相对于辅修、副修来说的,对于本科生来说,主修专业通常需要有大约160学分方可毕业,方可获得...
辅修学士学位的含金量目前也是众说纷纭,视具体的高校及企事业用人单位而定。辅修专业证书:完成辅修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全部学分,但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的,只能拿到辅修专业证书,这个证书的含金量就一般了。4、第二学士学位
辅修修的是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地理科学在本科阶段是属于理工学科,毕业后颁发理学学士学位证。本科阶段很少有学校为气象学、地质学这两门课开辅修班。因为他们是地理科学专业的两门课程,而不是两个本科专业,达不到辅修班的条件。
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最低需完成24个学分。第五条辅修双学位的课程门数在辅修专业课程门数基础上增加2-4门。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者最低需完成40个学分,同时完成主修和辅修两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
位只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在其主修毕业证书上同时标注。2、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同质要求、同质管理”,根据学校规定,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对于主修课程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修(含微辅修,下同)、双专业、双学位是指本科学生在修读并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学校制定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要求完成相应课程修读、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获得相应证书的学习方式。其中,辅修的
各学院及2017级同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辅修专业管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
第十三条辅修专业学生学位资格与主修专业学位资格同步审核,学生必须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完成辅修专业学位论文,同时符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由二级学院进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