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9月修订)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是综合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为了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以便进一步规范...
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具体以福州大学辅修专业目录为准。第三条辅修专业应制订的培养方案,课程应涵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的主要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辅修专业总学分控制在42~45学分。
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指标标准见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检测查重出现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二条辅修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福大教〔2015〕7号各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对《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5年1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为...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大教〔2015〕7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前期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检验。.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设计(论文)思想和严肃负责的工作...
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
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一般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特殊情况若有,仅限最多1门非主要课程有补考或重修);对
(一)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福州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2日福大教〔2013〕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获准兼修其他专业。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具体...
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9月修订)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是综合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为了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以便进一步规范...
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具体以福州大学辅修专业目录为准。第三条辅修专业应制订的培养方案,课程应涵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的主要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辅修专业总学分控制在42~45学分。
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指标标准见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检测查重出现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二条辅修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福大教〔2015〕7号各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对《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5年1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为...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大教〔2015〕7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前期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检验。.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设计(论文)思想和严肃负责的工作...
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
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一般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特殊情况若有,仅限最多1门非主要课程有补考或重修);对
(一)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福州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2日福大教〔2013〕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获准兼修其他专业。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