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指标标准见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检测查重出现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二条辅修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指导和加强我院2011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指导教师和2011级进入毕业实践环节的同学在阅读《环境与资源学院2011级本科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和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阅读《福州大学本科生...
各系要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个成绩评定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答辩委员会应参照指导教师(40%)、评阅教师(20...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大教〔2005〕8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管理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
未按本规定送审的学位(毕业)论文,其评阅成绩无效,并列为学校盲审对象。博士论文评阅人由3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教授职称的校外博士生导师组成,详细要求按《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关于修改《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籍管理条款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2015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对《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籍管理条款作如下修改:1.第一部分修订为“本科学生”。2.
福州大学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倡导学术正气,杜绝学术不正之风,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教育部下发了第34号令,即《学位论文作假...
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程.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进一步理顺教学管理部门、学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使我校教学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
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规范(2010年11月修订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6]39号文件,对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进行修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适用范围(一)法律硕士学…
福州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2日福大教〔2013〕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获准兼修其他专业。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具体以福州大学辅修专业目录为准。
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指标标准见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检测查重出现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二条辅修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指导和加强我院2011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指导教师和2011级进入毕业实践环节的同学在阅读《环境与资源学院2011级本科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和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阅读《福州大学本科生...
各系要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个成绩评定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答辩委员会应参照指导教师(40%)、评阅教师(20...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大教〔2005〕8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管理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
未按本规定送审的学位(毕业)论文,其评阅成绩无效,并列为学校盲审对象。博士论文评阅人由3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教授职称的校外博士生导师组成,详细要求按《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关于修改《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籍管理条款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2015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对《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籍管理条款作如下修改:1.第一部分修订为“本科学生”。2.
福州大学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倡导学术正气,杜绝学术不正之风,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教育部下发了第34号令,即《学位论文作假...
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程.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进一步理顺教学管理部门、学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使我校教学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
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规范(2010年11月修订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6]39号文件,对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进行修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适用范围(一)法律硕士学…
福州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2日福大教〔2013〕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获准兼修其他专业。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具体以福州大学辅修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