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交各学院分委员会将上报校区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的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上会论文)的正装纸质版论文两册及电子版报送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3.会前详审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委托硕士学位论文详审组进行分组详审。
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在学位分委员会召开前1天将存在风险论文清单、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决议书等材料提交全体委员审阅。学位分委员会应逐一对存在风险论文进行审议,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存在风险论文审议意见表》,并对是否授予学位提出明确的
1.若评阅意见中有1份对论文提出“较大修改后答辩”,是否允许研究生进行答辩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2.若评阅意见中有2份对论文提出“较大修改后答辩”,研究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半年内提交论文修改报告,经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细则规定,结合培养计划对答辩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学位办根据评阅意见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做出是否同意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决定。1.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者可申请答辩。
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XX学位论文进行专业鉴定,认定XX的行为构成学术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撤销XX硕士学位的建议。二、认定与处理研究生院将相关鉴定结果向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位,协助组织答辩工作的具体事宜,并担任记录及填写有关材料。秘书没有表决权。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权调整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委员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
论文工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3.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分钟);4....硕士学位的决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分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异议及申诉进行讨论,并可按《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
调查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九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认定(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调查小组的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整理调查材料(应包括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过程、主要事实与证据与处理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三峡大研〔2019〕48号校属各单位:现将《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管理规定(暂行)》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附件:《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管理规定(暂行)》三峡大学2019年10月8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2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一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位申请受理范围本次受理学位申请范围为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论文提交各学院分委员会将上报校区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的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上会论文)的正装纸质版论文两册及电子版报送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3.会前详审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委托硕士学位论文详审组进行分组详审。
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在学位分委员会召开前1天将存在风险论文清单、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决议书等材料提交全体委员审阅。学位分委员会应逐一对存在风险论文进行审议,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存在风险论文审议意见表》,并对是否授予学位提出明确的
1.若评阅意见中有1份对论文提出“较大修改后答辩”,是否允许研究生进行答辩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2.若评阅意见中有2份对论文提出“较大修改后答辩”,研究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半年内提交论文修改报告,经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细则规定,结合培养计划对答辩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学位办根据评阅意见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做出是否同意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决定。1.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者可申请答辩。
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XX学位论文进行专业鉴定,认定XX的行为构成学术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撤销XX硕士学位的建议。二、认定与处理研究生院将相关鉴定结果向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位,协助组织答辩工作的具体事宜,并担任记录及填写有关材料。秘书没有表决权。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权调整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委员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
论文工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3.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分钟);4....硕士学位的决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分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异议及申诉进行讨论,并可按《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
调查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九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认定(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调查小组的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整理调查材料(应包括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过程、主要事实与证据与处理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三峡大研〔2019〕48号校属各单位:现将《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管理规定(暂行)》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附件:《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申诉管理规定(暂行)》三峡大学2019年10月8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2届研究生学位授予(第一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位申请受理范围本次受理学位申请范围为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