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城镇化过程中,多元化价值、利益、文化在聚集过程中,矛盾也日益凸显。在缓解诉讼压力、满足人们多元化需求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等多重目标下,非诉讼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已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部分。本文梳理了我国目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一些具体做法与措施,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
本文选题:非诉讼调解+民事诉讼;参考:《南昌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摘要】: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和发展从的理论研究阶段逐步上升到实践大演练的阶段。其中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建设中,非诉讼调解机制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主要力量,成为...
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律师的地位和机遇(一)司法ADR——司法改革中的调解先行(二)商事ADR——商会调解制度(三)律师调解1.公共法律服务2.律师调解制度(四)律师与ADR三、结语本文编号:3497710论文下载论文发表...
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问题就是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相互衔接的问题。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关键是要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能够相互协作、协调,发挥整体功效。要做到这点,我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doc,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非诉讼程序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必须与社会的需求和条件相适应。随着社会和法治的发展,当代世界各国的非诉讼程序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非诉讼程序逐渐融入到现代社会的调整系统之中...
编者提按:“非诉讼纠纷解决”(ADR)是一个源于美国的话语,而以非诉讼方式解决各种民事纠纷却是一个古老而普遍的实在。作者以美国的ADR为论题,但又将其置于东西方文化和世界范围的大背景下展开讨论,比较分析了当今世界上一些国家非诉讼解决纠纷存在的基础与面对的问题,尝试将世界上...
之前写过一篇文章,《非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是否真的值得尝试?》,文中表达过对于非法院介入的纠纷处理方式之效率的思考。目前因为事情有了一些进展,故总结经验与大家分享。上篇文章提到案件背景就是过期票据的承兑问题,偏实体法一些,本文主要进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法上的探讨。
论文编辑中知乎里发布的文章为论文范文文献!看清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在法治化进程增速趋动下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普遍提升,近年来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司法审判压力倍增。为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此外,调解及其它非诉讼程序在程序设计、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非诉讼方式一般都未被作为必经程序;当事人对非诉讼程序的功能、程序和优点不够了解,难以利用;国家和社会对非诉讼程序投入不够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功能发挥。
由于调解与判决相比,调解至少可以给法官自身带来三个方面的益处:1、调解可以使法官在相同的时间内办更多的案件;2、调解可以使法官轻易地回避法律事实是否成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等困难的问题;3、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不得就该案硕士论文提出上诉和
摘要:在城镇化过程中,多元化价值、利益、文化在聚集过程中,矛盾也日益凸显。在缓解诉讼压力、满足人们多元化需求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等多重目标下,非诉讼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已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部分。本文梳理了我国目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一些具体做法与措施,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
本文选题:非诉讼调解+民事诉讼;参考:《南昌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摘要】: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和发展从的理论研究阶段逐步上升到实践大演练的阶段。其中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建设中,非诉讼调解机制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主要力量,成为...
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律师的地位和机遇(一)司法ADR——司法改革中的调解先行(二)商事ADR——商会调解制度(三)律师调解1.公共法律服务2.律师调解制度(四)律师与ADR三、结语本文编号:3497710论文下载论文发表...
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问题就是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相互衔接的问题。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关键是要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能够相互协作、协调,发挥整体功效。要做到这点,我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doc,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非诉讼程序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必须与社会的需求和条件相适应。随着社会和法治的发展,当代世界各国的非诉讼程序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非诉讼程序逐渐融入到现代社会的调整系统之中...
编者提按:“非诉讼纠纷解决”(ADR)是一个源于美国的话语,而以非诉讼方式解决各种民事纠纷却是一个古老而普遍的实在。作者以美国的ADR为论题,但又将其置于东西方文化和世界范围的大背景下展开讨论,比较分析了当今世界上一些国家非诉讼解决纠纷存在的基础与面对的问题,尝试将世界上...
之前写过一篇文章,《非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是否真的值得尝试?》,文中表达过对于非法院介入的纠纷处理方式之效率的思考。目前因为事情有了一些进展,故总结经验与大家分享。上篇文章提到案件背景就是过期票据的承兑问题,偏实体法一些,本文主要进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法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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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调解及其它非诉讼程序在程序设计、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非诉讼方式一般都未被作为必经程序;当事人对非诉讼程序的功能、程序和优点不够了解,难以利用;国家和社会对非诉讼程序投入不够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功能发挥。
由于调解与判决相比,调解至少可以给法官自身带来三个方面的益处:1、调解可以使法官在相同的时间内办更多的案件;2、调解可以使法官轻易地回避法律事实是否成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等困难的问题;3、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不得就该案硕士论文提出上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