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能力,又称为侵权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者资格。论及法人的民事责任问题,又不得不涉及法人这一社会组织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的探究。因学术界长期存在着争议致以有关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存在两种观点。
探究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议的论题。由于有关法人本质的问题存在不同的学说,导致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但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却对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的界定从立法上做出了示范。其实,这种反映现实经济生活的真实状况,适
对《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立法的思考与建议一、法人概述法人其实指的不是某个单独的个人,它是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主要是指由个人或者是个人团体所组成的具有法律人格的组织,法人是与自然人有着区别的,所以又被称为“团体人”“拟制的人”或“法律上的人
2018-09-27侵害人格权的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152015-11-22对侵权行为的解析论文三千字22011-07-23求一篇我国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侵权民事责任论文2009-05-06求法学人格权论文12013-12-07论述:网络侵权与人格权保护的认识2020-12-24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从“自然人一法人”两分法理解法人概念,是对法人概念的误解。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的本质特征。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具有权利能力,均为民事主体。承担责任是法人的根本性特征,能够承担责任的社会组织才成为法人。
目前的一些观点认为,判断某种社会存在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依据是其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还有观点认为应当从财产或意志方面对民事主体的构成进行分析。笔者对这些观点进行了研判。
试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论文.doc,试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论文论文摘要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而产生的人。自然人是相对法人而言的法律概念。自然人的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1唐利群,高菊珍;各国民法关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规定之比较[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01期2黄芬;;侵权责任法中的受害人同意能力[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2期3王晓东;;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J];前线;1986年09期4霍建平,白军胜;论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制度[J];内...
至于行为能力制度之要旨,全在于确认自然人是否具备以自己的意志实施发生权利义务之行为的资格,即可否从事民事活动,而自然人对违法行为的实施,其后果为单纯义务(责任)的发生,无能否实施或能否实施之谓,仅涉及责任能力问题。
【摘要】:关于分公司这种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法律地位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一直存在争议。《民法总则》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直接确认了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主体地位,这就给理论和实践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影响,而且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比之《公司法》也有所完善。
民事责任能力,又称为侵权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者资格。论及法人的民事责任问题,又不得不涉及法人这一社会组织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的探究。因学术界长期存在着争议致以有关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存在两种观点。
探究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议的论题。由于有关法人本质的问题存在不同的学说,导致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但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却对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的界定从立法上做出了示范。其实,这种反映现实经济生活的真实状况,适
对《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立法的思考与建议一、法人概述法人其实指的不是某个单独的个人,它是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主要是指由个人或者是个人团体所组成的具有法律人格的组织,法人是与自然人有着区别的,所以又被称为“团体人”“拟制的人”或“法律上的人
2018-09-27侵害人格权的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152015-11-22对侵权行为的解析论文三千字22011-07-23求一篇我国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侵权民事责任论文2009-05-06求法学人格权论文12013-12-07论述:网络侵权与人格权保护的认识2020-12-24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从“自然人一法人”两分法理解法人概念,是对法人概念的误解。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的本质特征。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具有权利能力,均为民事主体。承担责任是法人的根本性特征,能够承担责任的社会组织才成为法人。
目前的一些观点认为,判断某种社会存在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依据是其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还有观点认为应当从财产或意志方面对民事主体的构成进行分析。笔者对这些观点进行了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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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利群,高菊珍;各国民法关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规定之比较[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01期2黄芬;;侵权责任法中的受害人同意能力[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2期3王晓东;;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J];前线;1986年09期4霍建平,白军胜;论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制度[J];内...
至于行为能力制度之要旨,全在于确认自然人是否具备以自己的意志实施发生权利义务之行为的资格,即可否从事民事活动,而自然人对违法行为的实施,其后果为单纯义务(责任)的发生,无能否实施或能否实施之谓,仅涉及责任能力问题。
【摘要】:关于分公司这种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法律地位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一直存在争议。《民法总则》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直接确认了法人分支机构的民事主体地位,这就给理论和实践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影响,而且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比之《公司法》也有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