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作为法律社会学的开山之作,奠定了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对社会法学派的诞生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在文本中,埃利希通过对法律是什么、国家法是什么、习惯法是什么等等一系列问题的探究,层层推进,最后得出他法律社会学思想的核心——“活法...
摘要:在有关法律、国家与社会间关系的持续争论中,埃利希的法律多元主义和凯尔森的统一法律秩序代表着两种极端立场。埃利希批判了时兴的国家中心主义法律观,提出了“法律的事实”和“活法”等重要概念,而凯尔森则在针对《法社会学原理》的书评中依据区分实然与应然的方二元主义...
埃里希认为,在所有的法律联合体中,法律规范构成了内部秩序的支柱;法律规范是他们构造方法的最强有力的支撑。[[奥]尤根·埃里希:《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叶名怡、袁震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尤根·埃利希法社会学思想浅谈.【摘要】:尤根·埃里希以其活法思想而闻名于法学界。.但对埃里希法哲学思想的体系化理解却不能脱离他所生活的特空语境、社会语境以及他个人的知识构建与发展语境。.时空的特殊性决定了埃里希法哲学思想中深深印...
19世纪末叶20世纪初期,“概念法学”遭到了“自由法学”的激烈抨击。“自由法学”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耶林和坎托罗维茨、奥地利的埃利希、法国的撒来和叶尼等。耶林认为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即一种实际的动机。
活法与国法关系的深度审视与反思.论文价格:免费论文用途:其他编辑:jingju点击次数:142.论文字数:3800论文编号:sb201308082050497358日期:2013-08-11来源:硕博论文网.Tag:.一、批判与继承:埃利希法社会学理论的生长背景.(一)回应:理论生产于对...
埃利希的“活法”理论表达了对成文法律规则的作用的怀疑,同时也表达了对法律的确定性的怀疑。对此,美国社会学法学家庞德继续予以发挥。庞德认为,法律有“书本中的法”与“行动中的法”之分,对于书面法律规则必须分别情况加以适用,以保证每个案件都能正当地、合理地获得解决。
试论社会法学派思想对我国法治的启示-论文频道-考试吧.一、社会法学派主要思想.(一)尤金·埃利希.尤金·埃利希提出了活法的概念,活法是联合体内的内在秩序,是由社会实施的法律,他把活法视作是支配社会生活的法律,因而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于立法...
在此期间,埃利希于1906~1907年间担任该大学的校长。其主要著作有:《默示的意思表示》(1893年)、《德国民法典上的强行法与非强行法》(1899年)、《自由的法的发现和自由法学》(1903年)、《法社会学原理》(1913年)和《法律逻辑》(1919年)等。
2.埃利希的法律思想:社会是法律的基础;社会与法律的关系;法学研究的方向和主要内容;法律的自由发现。(二)热内的法律思想...20.古典自然法学家在法律与自由、理性上是如何进行论述的?21.卢梭为什么是社会契约论的最终完成者?22...
《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作为法律社会学的开山之作,奠定了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对社会法学派的诞生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在文本中,埃利希通过对法律是什么、国家法是什么、习惯法是什么等等一系列问题的探究,层层推进,最后得出他法律社会学思想的核心——“活法...
摘要:在有关法律、国家与社会间关系的持续争论中,埃利希的法律多元主义和凯尔森的统一法律秩序代表着两种极端立场。埃利希批判了时兴的国家中心主义法律观,提出了“法律的事实”和“活法”等重要概念,而凯尔森则在针对《法社会学原理》的书评中依据区分实然与应然的方二元主义...
埃里希认为,在所有的法律联合体中,法律规范构成了内部秩序的支柱;法律规范是他们构造方法的最强有力的支撑。[[奥]尤根·埃里希:《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叶名怡、袁震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尤根·埃利希法社会学思想浅谈.【摘要】:尤根·埃里希以其活法思想而闻名于法学界。.但对埃里希法哲学思想的体系化理解却不能脱离他所生活的特空语境、社会语境以及他个人的知识构建与发展语境。.时空的特殊性决定了埃里希法哲学思想中深深印...
19世纪末叶20世纪初期,“概念法学”遭到了“自由法学”的激烈抨击。“自由法学”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耶林和坎托罗维茨、奥地利的埃利希、法国的撒来和叶尼等。耶林认为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即一种实际的动机。
活法与国法关系的深度审视与反思.论文价格:免费论文用途:其他编辑:jingju点击次数:142.论文字数:3800论文编号:sb201308082050497358日期:2013-08-11来源:硕博论文网.Tag:.一、批判与继承:埃利希法社会学理论的生长背景.(一)回应:理论生产于对...
埃利希的“活法”理论表达了对成文法律规则的作用的怀疑,同时也表达了对法律的确定性的怀疑。对此,美国社会学法学家庞德继续予以发挥。庞德认为,法律有“书本中的法”与“行动中的法”之分,对于书面法律规则必须分别情况加以适用,以保证每个案件都能正当地、合理地获得解决。
试论社会法学派思想对我国法治的启示-论文频道-考试吧.一、社会法学派主要思想.(一)尤金·埃利希.尤金·埃利希提出了活法的概念,活法是联合体内的内在秩序,是由社会实施的法律,他把活法视作是支配社会生活的法律,因而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于立法...
在此期间,埃利希于1906~1907年间担任该大学的校长。其主要著作有:《默示的意思表示》(1893年)、《德国民法典上的强行法与非强行法》(1899年)、《自由的法的发现和自由法学》(1903年)、《法社会学原理》(1913年)和《法律逻辑》(1919年)等。
2.埃利希的法律思想:社会是法律的基础;社会与法律的关系;法学研究的方向和主要内容;法律的自由发现。(二)热内的法律思想...20.古典自然法学家在法律与自由、理性上是如何进行论述的?21.卢梭为什么是社会契约论的最终完成者?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