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行為效力制度是民法总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民事立法的核心价值观。本文将对民事立法中的法律行为效力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民事立法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法律行为效力体系、取消一般生效条件、合理区分无权处分合同以及整合绝对
一、建议一:丰富法律行为效力的类型首先,增加尚未完全生效的法律行为效力类型。根据现行法,尚未完全生效的法律行为有两种产生方式:第一种是基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产生,主要是指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
摘要:法律行为是产生法律关系的主要基础。无论是在公法还是私法上、在民法还是商法中,法律行为的核心皆系行为主体的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体现为设定权利义务。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则是能否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首要性、前提性问题。
论民事行为效力划分的价值标准-建立民事行为效力制度,不仅可以维护当事法人的权衡利益,对于双方交易的安全保证度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今法律制度仅仅以年龄作为判别未成年人行为效力…
自然人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将会对法律行为,尤其是法律行为的效力产生不同的影响。我国现行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不仅适用的对象范围过于狭窄,而且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的规定存在许多不足。
法律规避相对有效论又分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规避内国法无效,规避外国法有效;另一种观点认为,规避内国法当然无效,但对规避外国法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果当事人规避外国法中某些正当的、合理的规定,规避行为无效;反之,如果规避外国法中,,,
摘要:法律规避制度作为法上一种争议较大的制度,一直以来学术界对其争论不休。对于是否应该确立这种制度,各国的法立法与理论上均存在着不小争议。主要的分歧在于法律规避问题的界定、构成要件、效力以及法律规避制度的性等问题。本文从法律规避的主要分歧问题上入手...
作为公法权利的基本权利会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产生何种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在《基本权利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及其限度》一文中,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阐释,并借鉴域外法制经验,提出基本权利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评价的机制和路径。
上述无效的法律行为所隐藏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3]《日本民法典》第9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谋实施虚假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无效。但是前述无效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4]《民法典》第108条规定...
论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之效力--兼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阅读次数:993内容提要:强制性规定是指其适用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不能通过约定予以排除或变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项中的"强制性规定"应界定为公法上的强制性规定...
摘要法律行為效力制度是民法总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民事立法的核心价值观。本文将对民事立法中的法律行为效力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民事立法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法律行为效力体系、取消一般生效条件、合理区分无权处分合同以及整合绝对
一、建议一:丰富法律行为效力的类型首先,增加尚未完全生效的法律行为效力类型。根据现行法,尚未完全生效的法律行为有两种产生方式:第一种是基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产生,主要是指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
摘要:法律行为是产生法律关系的主要基础。无论是在公法还是私法上、在民法还是商法中,法律行为的核心皆系行为主体的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体现为设定权利义务。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则是能否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首要性、前提性问题。
论民事行为效力划分的价值标准-建立民事行为效力制度,不仅可以维护当事法人的权衡利益,对于双方交易的安全保证度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今法律制度仅仅以年龄作为判别未成年人行为效力…
自然人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将会对法律行为,尤其是法律行为的效力产生不同的影响。我国现行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不仅适用的对象范围过于狭窄,而且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的规定存在许多不足。
法律规避相对有效论又分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规避内国法无效,规避外国法有效;另一种观点认为,规避内国法当然无效,但对规避外国法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果当事人规避外国法中某些正当的、合理的规定,规避行为无效;反之,如果规避外国法中,,,
摘要:法律规避制度作为法上一种争议较大的制度,一直以来学术界对其争论不休。对于是否应该确立这种制度,各国的法立法与理论上均存在着不小争议。主要的分歧在于法律规避问题的界定、构成要件、效力以及法律规避制度的性等问题。本文从法律规避的主要分歧问题上入手...
作为公法权利的基本权利会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产生何种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在《基本权利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及其限度》一文中,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阐释,并借鉴域外法制经验,提出基本权利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评价的机制和路径。
上述无效的法律行为所隐藏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3]《日本民法典》第9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谋实施虚假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无效。但是前述无效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4]《民法典》第108条规定...
论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之效力--兼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阅读次数:993内容提要:强制性规定是指其适用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不能通过约定予以排除或变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项中的"强制性规定"应界定为公法上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