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护人的法律地位论文.doc,论监护人的法律地位论文监护制度是一种旨在保护某些特殊自然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民事制度,其产生于古罗马时期,是一种古老而又为大多数国家接受的制度。我国民法也规定了监护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监护人法律地位存在不同的认识。
法定监护与意定监护,侧重于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方式以补充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足,但意定监护彰显的是对老年人积极自主安排老年生活的自我决定权的尊重,法定监护则强调的是法律安排和国家责任。
未成年人委托监护制度分析.pdf,未成年人委托监护制度分析论文内容摘要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是当下我国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由此所引发的未成年人监护问题更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热议。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我国主要采取法定监护的方式,虽然司法实践中已经承认未成年人委托监护制度的存在...
中文摘要:我国《民法总则》采用大监护的立法模式,混淆了亲权与监护的关系,亲权制度与监护制度存在差异,以监护制度吸收亲权存在缺陷。为此,本文通过论述亲权与监护的内涵与性质,比较亲权与监护的立法原则及制度构建,研究我国民法…
论文摘要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成年人中因高龄、老年痴呆症、智力障碍等造成意思能力不足者增多,对于他们的保护也愈加受到重视。但中国地区关于成年监护制度的设计在立法理念、保护方式、适用范围、监护人范围、监护确定机关、监护人权利、职责及对监护的监督方面存在的不足。
中国期刊网,期刊,杂志,读者服务,电子杂志,论文,文库,期刊网,电子刊[导读]罗马法中的监护、保佐对于中国当下理清亲权与监护权的关系,进而明确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扩大监护对象的范围,增加遗嘱监护的方式以及设立保佐制度的设立都具有启发意义。
2.缺乏实用性强的监护监督《民法典》第33条仅给予了本人自主选择监护人的空间,但并未细化监护人的权限、类别,也未对如何防止意定监护人滥用职权做规定。缺乏监督时,监护权的行使仅凭道德,极易滋生滥用行为。公证机构缺乏持续的监护监督内驱力。
意定监护人的法律地位和监护权行使优先于于法定监护人,意定监护制度授权意定监护人单方面解除的便利性,避免冗长的法院诉讼程序造成的法律成本,这对意定监护设立双方的生活保障与合法权益都是一种快速有效的保护,否则一旦法定监护人推诿、争抢监护
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单方声明均可解除意定监护关系。意定监护所享受的权利与义务与法定监护几乎相同,但监护权主要还是保障被监护人生前的权益,如果被监护人希望在死后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监护人,还需要再做遗嘱才可以。
图片源自网络戴律师:《民法典》对监护制度予以进一步完善,即在原《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监护制度和指定监护制度之外规定了意定监护。请问,该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其意义是什么?老百姓设定意定监护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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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与意定监护,侧重于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方式以补充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足,但意定监护彰显的是对老年人积极自主安排老年生活的自我决定权的尊重,法定监护则强调的是法律安排和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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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我国《民法总则》采用大监护的立法模式,混淆了亲权与监护的关系,亲权制度与监护制度存在差异,以监护制度吸收亲权存在缺陷。为此,本文通过论述亲权与监护的内涵与性质,比较亲权与监护的立法原则及制度构建,研究我国民法…
论文摘要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成年人中因高龄、老年痴呆症、智力障碍等造成意思能力不足者增多,对于他们的保护也愈加受到重视。但中国地区关于成年监护制度的设计在立法理念、保护方式、适用范围、监护人范围、监护确定机关、监护人权利、职责及对监护的监督方面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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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乏实用性强的监护监督《民法典》第33条仅给予了本人自主选择监护人的空间,但并未细化监护人的权限、类别,也未对如何防止意定监护人滥用职权做规定。缺乏监督时,监护权的行使仅凭道德,极易滋生滥用行为。公证机构缺乏持续的监护监督内驱力。
意定监护人的法律地位和监护权行使优先于于法定监护人,意定监护制度授权意定监护人单方面解除的便利性,避免冗长的法院诉讼程序造成的法律成本,这对意定监护设立双方的生活保障与合法权益都是一种快速有效的保护,否则一旦法定监护人推诿、争抢监护
意定监护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单方声明均可解除意定监护关系。意定监护所享受的权利与义务与法定监护几乎相同,但监护权主要还是保障被监护人生前的权益,如果被监护人希望在死后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监护人,还需要再做遗嘱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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