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首次销售原则”(thefirstsaledoctrine)起源于美国,具体指的是版权人享有“发行权”,即将作品复制件投向市场的权利,但是被合法制作出来的作品复制件,在经过版权人许可向公众之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所有权后,版权人就无权对之后的处分行为进行干涉。
论网络环境中数字作品的首次销售原则-传统的首次销售原则是著作权法中一项限制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重要的原则。它不仅澄清发行权与所有权的界限,还实现著作权人和消费者之间利益平衡,保证作品二级交易市场的建立,促进文化信息的交流...
第一节首次销售原则一、发行权的限制——首次销售原则的确立版权法赋予权利人发行权,权利人可以决定如何发行其作品复制件,禁止作品未经其许可在市场上流通,确保其从发行的每份复制件中获得完整的回报。美国最高法院1908年的Bobbs-Merrillv.
马驰升在其论文《数字环境下首次销售原则使用的困境与突破》中,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数字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和首次销售原则进行深入探讨。[内容]从美欧主要国家的司法判例来看,数字作品的销售行为排除在首次销售原则之外,首次销售原则的困境主要集中于以下三点:(1)数字作品传输过程...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又称“首次销售原则”(此乃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提法)或“权利穷竭原则”(此乃欧洲法系国家的提法),是著作权法中一条限制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重要原则,其含义是:作品原件或经授权合法制作的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首次向
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pdf,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论文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中文摘要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中文摘要随着在线购买数字作品的增多,“私人数据库”的容量越来越...
论文题目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研究生姓名楼晶晶指导教师姓名李中原民商法学论文提交日期2014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中文摘要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中文摘要随着在线购买数字作品的增多,“私人数据库”的...
数字化作品与首次销售原则——以《著作权法》修改为背景.pdf,数字化作品与首次销售原则——以《著作权法》修改为背景唐艳内容提要:首次销售原则对数字化作品的适用,应依照数字化作品的不同类型以及移转、传播的不同方式来具体判断。
首次销售原则(FirstSaleDoctrine,或称权利耗尽原则,IPrightexhaustion)是指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经权利人本人或其同意售出后,权利人不得再就该产品后续的使用或流转主张权利,即权利人的权利已耗尽,后续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摘要】:传统首次销售原则是版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版权人所享有的发行权的限制和例外。其基本含义在于,经版权人许可而合法制作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在版权人同意下向公众或赠与后,持有人可以对其进行任意处分,包括向第三方转让。
【摘要】“首次销售原则”(thefirstsaledoctrine)起源于美国,具体指的是版权人享有“发行权”,即将作品复制件投向市场的权利,但是被合法制作出来的作品复制件,在经过版权人许可向公众之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所有权后,版权人就无权对之后的处分行为进行干涉。
论网络环境中数字作品的首次销售原则-传统的首次销售原则是著作权法中一项限制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重要的原则。它不仅澄清发行权与所有权的界限,还实现著作权人和消费者之间利益平衡,保证作品二级交易市场的建立,促进文化信息的交流...
第一节首次销售原则一、发行权的限制——首次销售原则的确立版权法赋予权利人发行权,权利人可以决定如何发行其作品复制件,禁止作品未经其许可在市场上流通,确保其从发行的每份复制件中获得完整的回报。美国最高法院1908年的Bobbs-Merrillv.
马驰升在其论文《数字环境下首次销售原则使用的困境与突破》中,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数字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和首次销售原则进行深入探讨。[内容]从美欧主要国家的司法判例来看,数字作品的销售行为排除在首次销售原则之外,首次销售原则的困境主要集中于以下三点:(1)数字作品传输过程...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又称“首次销售原则”(此乃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提法)或“权利穷竭原则”(此乃欧洲法系国家的提法),是著作权法中一条限制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重要原则,其含义是:作品原件或经授权合法制作的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首次向
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pdf,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论文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中文摘要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中文摘要随着在线购买数字作品的增多,“私人数据库”的容量越来越...
论文题目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研究生姓名楼晶晶指导教师姓名李中原民商法学论文提交日期2014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中文摘要网络时代首次销售原则之适用——以数字作品再销售为中心中文摘要随着在线购买数字作品的增多,“私人数据库”的...
数字化作品与首次销售原则——以《著作权法》修改为背景.pdf,数字化作品与首次销售原则——以《著作权法》修改为背景唐艳内容提要:首次销售原则对数字化作品的适用,应依照数字化作品的不同类型以及移转、传播的不同方式来具体判断。
首次销售原则(FirstSaleDoctrine,或称权利耗尽原则,IPrightexhaustion)是指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经权利人本人或其同意售出后,权利人不得再就该产品后续的使用或流转主张权利,即权利人的权利已耗尽,后续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摘要】:传统首次销售原则是版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版权人所享有的发行权的限制和例外。其基本含义在于,经版权人许可而合法制作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在版权人同意下向公众或赠与后,持有人可以对其进行任意处分,包括向第三方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