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成果学分换算实施细则第一条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成果学分换算是指在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通过参加创新创业项目、发表论文或作品、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所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东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转换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本科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对本科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
为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学习方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基本原则(一)学校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活动,并将其转换为课内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国外刊物10-8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省级刊物5-3学分地(市)级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
创新创业活动,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并转换为“创新创业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创新创业学分的积累与转换办法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并进行认定。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转换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指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参加各类创新...
(三)社会实践经历或成果可转换为社会实践类学分。(四)以上各项所转换的学分累计不超过8学分。第三章认定方式第八条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进行审核认定。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发表论文、专利授权等由教务处进行审核
3.创新创业成果:学生公开发表论文、取得专利、自主创办技术类公司等。第三条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附表由教务处适时更新、…
可认定学分可转换课程1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取得发明专利权2-5相关专业课、公共课实用新型专利权1-3取得软件著作权1-2取得设计外观专利权1-2公共选修课2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号)的一般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成果学分换算实施细则第一条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成果学分换算是指在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通过参加创新创业项目、发表论文或作品、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所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东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转换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本科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对本科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
为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学习方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基本原则(一)学校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活动,并将其转换为课内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国外刊物10-8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省级刊物5-3学分地(市)级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
创新创业活动,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并转换为“创新创业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创新创业学分的积累与转换办法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处等部门负责制定并进行认定。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转换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指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参加各类创新...
(三)社会实践经历或成果可转换为社会实践类学分。(四)以上各项所转换的学分累计不超过8学分。第三章认定方式第八条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进行审核认定。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发表论文、专利授权等由教务处进行审核
3.创新创业成果:学生公开发表论文、取得专利、自主创办技术类公司等。第三条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附表由教务处适时更新、…
可认定学分可转换课程1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取得发明专利权2-5相关专业课、公共课实用新型专利权1-3取得软件著作权1-2取得设计外观专利权1-2公共选修课2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号)的一般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