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理解与适用探讨.作者:张卫东“拖欠工程款”是引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为有效解决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问题,切实保护承包人工程价款债权的实现,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拖欠工程价款越演越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发包人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有的一拖数年,有的甚至十几年,迟迟不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价款。许多发包方以尚未结算为由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要想进行竣工结算却阻碍重重。现行《建筑法》和《合同法》对竣工结算都没有作相关规定。
因发包方原因推迟开工、承包人如何主张索赔?北京天天建筑公司与中非研究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研究院将其服务楼工程发包给天天建筑公司承包施工,合同中对施工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事项作了约定,其中开工日期为2009月30日。
发包人如果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工作或追加额外工作或进行设计变更,承包人应在收到相应的变更资料后,及时向发包人申报洽商变更费用,这里面既可能包括增项洽商导致的工程价款增加,也可能包括减项洽商导致的单价调增和利润损失补偿要求,如双方能协商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承揽种类合同中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合同,该类合同纠纷最终归结于工程款结算纠纷。由于工程标的巨大,工程涉及面较广泛,建设工程款结算问题往往触及各方利益的分配,成为建设工程承揽法律关系中矛盾纠纷的多发点。
如果在该期限内,发包人已经支付了价款,承包人只能要求发包人承担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支付逾期的利息、赔偿其他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能支付价款的,承包人才能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以优先受偿。”
观点一:挂靠人无权向发包人直接主张工程款。.1.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一书对第二十四条的释义中认为,“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
若发包人在诉讼期间,已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那么,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案件,发包人能否免责?工程合同是有履行顺序的,合同法第269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影响三: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时对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1.新旧法律对比2.变化分析由于留置权仅针对动产,不适用于工作成果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因此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时无法依据《合同法》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点评法官简介:.綦晓声,男,1963年11月出生,青岛中院民一庭庭长,亦曾担任基层法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实践经验。.开发商甲公司将某住宅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乙公司施工,工程竣工后,双方...
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理解与适用探讨.作者:张卫东“拖欠工程款”是引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为有效解决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问题,切实保护承包人工程价款债权的实现,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拖欠工程价款越演越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发包人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有的一拖数年,有的甚至十几年,迟迟不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价款。许多发包方以尚未结算为由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要想进行竣工结算却阻碍重重。现行《建筑法》和《合同法》对竣工结算都没有作相关规定。
因发包方原因推迟开工、承包人如何主张索赔?北京天天建筑公司与中非研究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研究院将其服务楼工程发包给天天建筑公司承包施工,合同中对施工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事项作了约定,其中开工日期为2009月30日。
发包人如果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工作或追加额外工作或进行设计变更,承包人应在收到相应的变更资料后,及时向发包人申报洽商变更费用,这里面既可能包括增项洽商导致的工程价款增加,也可能包括减项洽商导致的单价调增和利润损失补偿要求,如双方能协商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承揽种类合同中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合同,该类合同纠纷最终归结于工程款结算纠纷。由于工程标的巨大,工程涉及面较广泛,建设工程款结算问题往往触及各方利益的分配,成为建设工程承揽法律关系中矛盾纠纷的多发点。
如果在该期限内,发包人已经支付了价款,承包人只能要求发包人承担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支付逾期的利息、赔偿其他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能支付价款的,承包人才能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以优先受偿。”
观点一:挂靠人无权向发包人直接主张工程款。.1.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一书对第二十四条的释义中认为,“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
若发包人在诉讼期间,已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那么,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案件,发包人能否免责?工程合同是有履行顺序的,合同法第269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影响三: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时对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1.新旧法律对比2.变化分析由于留置权仅针对动产,不适用于工作成果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因此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时无法依据《合同法》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点评法官简介:.綦晓声,男,1963年11月出生,青岛中院民一庭庭长,亦曾担任基层法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实践经验。.开发商甲公司将某住宅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乙公司施工,工程竣工后,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