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犯罪概述、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罚机制的现状、国外相关少年司法体系的研究、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等多个角度展开论述。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法律规制及现状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二、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罚机制的现状目前,我国现有的未...
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体系的构建上笔者认为首先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范围的界定上应该将“罪错行为”做扩大解释为宜,“罪错行为”包括广义上的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它不仅仅涵盖了《刑法》里列举的所有犯罪行为,还应涵盖社会危害程度低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对
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研究-近年来,媒体屡屡曝光的低龄未成年人罪错案件事实上暴露我国在干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方面的困境,诸如干预范围狭窄;责令严加管教、送至专门学校、收容教养等干预措施实际效果不佳;干预措施具有明显...
编者按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之一,而如何处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又是这一难题中的焦点问题。在这方面,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与探索,特别是一些地方检察院立足未检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构建相应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取得较好效果。
编者按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之一,而如何处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又是这一难题中的焦点问题。在这方面,理论界与实务界...
浙江宁海: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涛涛(化名),你跟方某一起拉车门盗窃财物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但由于你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希望你今后能好好读书,多跟父母沟通,避免走上犯罪道路。”日前,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
未成年人在身心发展、行为表现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于成年人的特点,因此,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干预和矫治也应根据未成年人群体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应对举措,以提预和矫治的效果。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科学分级,是实现精准化处遇的前提和
我国现有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存在以下困境。一是无统一的立法。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处遇措施规定散见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中,因这几部法律的性质不同,故各种措施之间亦缺乏有效对接。
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面对现有分级处遇制度的不足,司法机关在设计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的具体内容时,应充分考虑制度的功能、类型、接受程度及改革方向等具体内容。.检察机关更要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在引入司法社工参与矫治罪错未成年...
我国对于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正管制方式存在“偏轻或偏重”情况,无中间性干预措施的缓冲,要么过于放任,要么过于严厉,两极化处遇反而可能加剧罪错未成年人与社会的进一步对立。我国现有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存在以下困境。一是无统一的立法。
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犯罪概述、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罚机制的现状、国外相关少年司法体系的研究、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等多个角度展开论述。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法律规制及现状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二、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罚机制的现状目前,我国现有的未...
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体系的构建上笔者认为首先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范围的界定上应该将“罪错行为”做扩大解释为宜,“罪错行为”包括广义上的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它不仅仅涵盖了《刑法》里列举的所有犯罪行为,还应涵盖社会危害程度低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对
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研究-近年来,媒体屡屡曝光的低龄未成年人罪错案件事实上暴露我国在干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方面的困境,诸如干预范围狭窄;责令严加管教、送至专门学校、收容教养等干预措施实际效果不佳;干预措施具有明显...
编者按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之一,而如何处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又是这一难题中的焦点问题。在这方面,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与探索,特别是一些地方检察院立足未检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构建相应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取得较好效果。
编者按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之一,而如何处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又是这一难题中的焦点问题。在这方面,理论界与实务界...
浙江宁海: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涛涛(化名),你跟方某一起拉车门盗窃财物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但由于你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希望你今后能好好读书,多跟父母沟通,避免走上犯罪道路。”日前,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
未成年人在身心发展、行为表现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于成年人的特点,因此,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干预和矫治也应根据未成年人群体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应对举措,以提预和矫治的效果。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科学分级,是实现精准化处遇的前提和
我国现有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存在以下困境。一是无统一的立法。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处遇措施规定散见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中,因这几部法律的性质不同,故各种措施之间亦缺乏有效对接。
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面对现有分级处遇制度的不足,司法机关在设计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的具体内容时,应充分考虑制度的功能、类型、接受程度及改革方向等具体内容。.检察机关更要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在引入司法社工参与矫治罪错未成年...
我国对于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正管制方式存在“偏轻或偏重”情况,无中间性干预措施的缓冲,要么过于放任,要么过于严厉,两极化处遇反而可能加剧罪错未成年人与社会的进一步对立。我国现有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存在以下困境。一是无统一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