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条存在上的逻辑结构法条的分类.要】“民法解释学”又叫“法学方”。.关于民法解释适用的方法,只是其内容的一部分。.民法学的主要内容是学者对国家制定的民事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并依一定逻辑顺序所构成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在...
1.规范分析法在法学研究中,规范分析就是对法律问题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可以从国内外相关规定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规范分析是法学研究最常用的分析方法,其目的是通过规范分析来确定现有的立法能…
摘要: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在学术领域及私法领域都是备受关注的焦点,我国历来对强制性规范在法律制定层面也不断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及《合同法解释(二)》是立法者目前就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
其实说起论文写作,我肯定不是最专业的,因为我基本没写过什么高质量的文章,那肯定有人就怀疑我了,你都没写过高质量的文章,那还好意思在这里谈毕业论文写作。其实我今天跟大家说的是完成一篇合格的法学毕业论文…
作者简介:萧云阳(1964-),男,汉族,贵州贵阳人,硕士,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研究方向:公司法、合同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司民商事纠纷的增多,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维护投资者相关权益,立法机关在对《公司法》进行修订时,便
[陈洪兵]——(2012-4-9)/已阅26142次不必严格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大竞合论之提倡关键词: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罪刑相适应;大竞合论;从一重处罚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解释,而在于价值衡量.内容提要:法条是不可拆分的行为整体,具有五大有机统一的属性。.法律解释的实质就是价值衡量。.五大统一在刑法理论中实现之时,就是刑法理论修成正果之日,刑法解释将实现统一,犯罪论体系也将实现大统一...
关键词:法条竞合;排斥关系;构成要件观念;想象竞合犯期刊论文发表内容提要:我国刑法中的法条竞合类型,在特别关系、补充关系、吸收关系、择一关系之外,还应包括包容关系。基于行政刑法上的特别考虑,在经济犯
法官解释法律,除了文释外,更重要的是要对法律内容作出扬善抑恶的解释,不断发展和创新法律精神。所谓法官造法,实际上是以既有法律即“母法”为基础,通过法官的说理论证,赋予法律以新的内涵,而不是脱离“母法”生造法律。
实务要点.1.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民法总则)对基于重大误解、一方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规定的仅是“可撤销”,而删除了“可变更”,但并不妨碍当事人私下协商的变更。.2.(案例君补充)关于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
从法条存在上的逻辑结构法条的分类.要】“民法解释学”又叫“法学方”。.关于民法解释适用的方法,只是其内容的一部分。.民法学的主要内容是学者对国家制定的民事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并依一定逻辑顺序所构成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在...
1.规范分析法在法学研究中,规范分析就是对法律问题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可以从国内外相关规定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规范分析是法学研究最常用的分析方法,其目的是通过规范分析来确定现有的立法能…
摘要: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在学术领域及私法领域都是备受关注的焦点,我国历来对强制性规范在法律制定层面也不断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及《合同法解释(二)》是立法者目前就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
其实说起论文写作,我肯定不是最专业的,因为我基本没写过什么高质量的文章,那肯定有人就怀疑我了,你都没写过高质量的文章,那还好意思在这里谈毕业论文写作。其实我今天跟大家说的是完成一篇合格的法学毕业论文…
作者简介:萧云阳(1964-),男,汉族,贵州贵阳人,硕士,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研究方向:公司法、合同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司民商事纠纷的增多,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维护投资者相关权益,立法机关在对《公司法》进行修订时,便
[陈洪兵]——(2012-4-9)/已阅26142次不必严格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大竞合论之提倡关键词: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罪刑相适应;大竞合论;从一重处罚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解释,而在于价值衡量.内容提要:法条是不可拆分的行为整体,具有五大有机统一的属性。.法律解释的实质就是价值衡量。.五大统一在刑法理论中实现之时,就是刑法理论修成正果之日,刑法解释将实现统一,犯罪论体系也将实现大统一...
关键词:法条竞合;排斥关系;构成要件观念;想象竞合犯期刊论文发表内容提要:我国刑法中的法条竞合类型,在特别关系、补充关系、吸收关系、择一关系之外,还应包括包容关系。基于行政刑法上的特别考虑,在经济犯
法官解释法律,除了文释外,更重要的是要对法律内容作出扬善抑恶的解释,不断发展和创新法律精神。所谓法官造法,实际上是以既有法律即“母法”为基础,通过法官的说理论证,赋予法律以新的内涵,而不是脱离“母法”生造法律。
实务要点.1.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民法总则)对基于重大误解、一方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规定的仅是“可撤销”,而删除了“可变更”,但并不妨碍当事人私下协商的变更。.2.(案例君补充)关于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