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特别是对赌资的认定与处理、赌博罪与非罪、娱乐性赌博与营利性赌博的界限始终存在着模糊认识。.鉴于此,湖州李广健律师试图从律师职业出发,对办理赌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作肤浅的探讨。.长期以来,特别是对赌资的认定与处理、赌博罪与非罪、娱乐性赌博与营利性赌博的界限始终存在着模糊认识。.鉴于此,湖州李广健律师试图从律师职业...
开设赌场犯罪的认定及相关问题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六》和两高关于赌博..PROCUPIAjOi]iAL.._,ENh实务研究开设赌场犯罪的认定及相关问题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六)》和“两高”关于赌博罪司法解释为视角近年来,开设赌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于赌场是以聚众赌博定性追究,还是不以犯罪处理,一场是专门从事赌博活动的场所,吸引大量不特定的直有...
二、聚众赌博型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分1997年刑法典原本将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赌场并列规定为赌博罪的三种行为方式。但基于开设赌场行为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有必要加大惩治力度的考虑,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行为从赌博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天出版的《法制日报》刊载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专家的文章,对两高关于赌博罪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文章说,准确理解和适用《解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明确赌博与娱乐的区别两高赌博罪司法解释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9人赞同了该文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补充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而对于赌资的处理,该条第二款有...
第三种意见认为,在赌场给赌徒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客观上使赌博活动时间延长,赌资提高,规模扩大,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属于开设赌场的帮助犯,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笔者认为,公民之间单纯的借贷关系,即使收取高额利息,一般都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明知他人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给予借款,甚至借机收取高额的利息,则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论网络赌博罪的认定及其立法建构.网络赌博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它凭借其犯罪成本低、风险小、利润丰厚等优势在全球迅速蔓延。.相对于传统赌博罪来说,网络赌博罪隐蔽性更强、监控难度更大、犯罪来势更猛、危...(本文共4页)阅读全文>>.权威出处:《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4期.法律适用.
司法实务中开设赌场罪认定疑难问题探析.彭鹏.【摘要】:随着近年来网络及通讯设备的快速发展,赌博及开设赌场犯罪的行为方式、参与途径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说经常出现的网络棋牌赌博,新兴的微信红包赌博等,他们都是互联网时代经济技术快速发展的副产物,而司法机关对其的查处与定罪量刑则又比传统的赌博犯罪要困难许多,所以本文意图通过对近年来新兴...
(一)本罪与赌博罪的界分认定本罪与赌博罪在客观行为方面存在一定交织,如组织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组织我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而赌博罪也有组织他人聚众赌博的客观表现。此外,对于跨境赌博行为,目前的司法解释也有按照赌博罪(聚众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赌博罪若干问题探析赌博罪若干问题探析导师朱建华师朱建华教授教授作者谢玲玲者谢玲玲中国重庆中国重庆二八年四月二八年四月1内容摘要赌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历史几乎与人类文明的发展同步。
长期以来,特别是对赌资的认定与处理、赌博罪与非罪、娱乐性赌博与营利性赌博的界限始终存在着模糊认识。.鉴于此,湖州李广健律师试图从律师职业出发,对办理赌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作肤浅的探讨。.长期以来,特别是对赌资的认定与处理、赌博罪与非罪、娱乐性赌博与营利性赌博的界限始终存在着模糊认识。.鉴于此,湖州李广健律师试图从律师职业...
开设赌场犯罪的认定及相关问题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六》和两高关于赌博..PROCUPIAjOi]iAL.._,ENh实务研究开设赌场犯罪的认定及相关问题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六)》和“两高”关于赌博罪司法解释为视角近年来,开设赌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于赌场是以聚众赌博定性追究,还是不以犯罪处理,一场是专门从事赌博活动的场所,吸引大量不特定的直有...
二、聚众赌博型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分1997年刑法典原本将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赌场并列规定为赌博罪的三种行为方式。但基于开设赌场行为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有必要加大惩治力度的考虑,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行为从赌博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天出版的《法制日报》刊载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专家的文章,对两高关于赌博罪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文章说,准确理解和适用《解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明确赌博与娱乐的区别两高赌博罪司法解释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9人赞同了该文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补充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而对于赌资的处理,该条第二款有...
第三种意见认为,在赌场给赌徒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客观上使赌博活动时间延长,赌资提高,规模扩大,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属于开设赌场的帮助犯,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笔者认为,公民之间单纯的借贷关系,即使收取高额利息,一般都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明知他人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给予借款,甚至借机收取高额的利息,则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论网络赌博罪的认定及其立法建构.网络赌博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它凭借其犯罪成本低、风险小、利润丰厚等优势在全球迅速蔓延。.相对于传统赌博罪来说,网络赌博罪隐蔽性更强、监控难度更大、犯罪来势更猛、危...(本文共4页)阅读全文>>.权威出处:《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4期.法律适用.
司法实务中开设赌场罪认定疑难问题探析.彭鹏.【摘要】:随着近年来网络及通讯设备的快速发展,赌博及开设赌场犯罪的行为方式、参与途径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说经常出现的网络棋牌赌博,新兴的微信红包赌博等,他们都是互联网时代经济技术快速发展的副产物,而司法机关对其的查处与定罪量刑则又比传统的赌博犯罪要困难许多,所以本文意图通过对近年来新兴...
(一)本罪与赌博罪的界分认定本罪与赌博罪在客观行为方面存在一定交织,如组织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组织我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而赌博罪也有组织他人聚众赌博的客观表现。此外,对于跨境赌博行为,目前的司法解释也有按照赌博罪(聚众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赌博罪若干问题探析赌博罪若干问题探析导师朱建华师朱建华教授教授作者谢玲玲者谢玲玲中国重庆中国重庆二八年四月二八年四月1内容摘要赌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历史几乎与人类文明的发展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