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问题研究.马欣.【摘要】:动产抵押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能同时满足商事交易对担保功能和使用功能的双重需求。.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产生于1963年,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双方达成合意即可设立,登记与否只...
论动产在物权法上的意义之动产抵押制度一.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一)、抵押与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所谓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论文:论动产在物权法上的意义.doc.论动产在物权法上的意义之动产抵押制度【摘要】:动产抵押制度,这不仅使抵押权的客体延伸到了动产的领域,而且使我国抵押制度突破了传统抵押制度对典型担保的设计。.对动产抵押制度的需要并不意味就可以水到渠成...
[王冠华]——(2020-11-4)/已阅5782次民法典新规则解读一: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王冠华第416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
[杨立新:《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抵押权新规则解读》,《法学论坛》2020年第4期。]出租人可以通过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承租人既作为无处分权人,又作为抵押人,身份的不言而喻。(二)自物抵押还是否需要办理特殊动产存在善意取得可能
当然,动产抵押权是公示对抗主义,但是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就是公示生效主义,这也是同样的问题没有做出同样的处理。另外,应该重复的却没有重复,动产抵押权没有准用规范,比如权利上的担保物权能不能重复设置?当然是可以的。
此两项“统一制度”的缺失,将使现有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的实际适用大打折扣。“横刨”将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分层为该类动产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担保合同,担保物权设定、公示、效力、实现、消灭等9个制度层面依次渐续结构。
法律论文毕业论文,动产抵押第三人范围研究(1)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摘要:我国《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
第一,动产抵押物上存在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善意第三人受让该动产后该抵押权消灭。.第二,一般债权人在诉讼或者执行程序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查封了某动产后,有人主张其对该动产在此前便享有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具有优先于...
归纳起来,抵押权的新规则共分为四个部分,即动产抵押规则、抵押权效力规则、抵押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规则以及其他方面的规则。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在《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抵押权新规则解读》一文中进行了整理和说明,并对其中有重要影响的新规则作出了特别解读。
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问题研究.马欣.【摘要】:动产抵押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能同时满足商事交易对担保功能和使用功能的双重需求。.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产生于1963年,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双方达成合意即可设立,登记与否只...
论动产在物权法上的意义之动产抵押制度一.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一)、抵押与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所谓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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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华]——(2020-11-4)/已阅5782次民法典新规则解读一: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王冠华第416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
[杨立新:《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抵押权新规则解读》,《法学论坛》2020年第4期。]出租人可以通过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承租人既作为无处分权人,又作为抵押人,身份的不言而喻。(二)自物抵押还是否需要办理特殊动产存在善意取得可能
当然,动产抵押权是公示对抗主义,但是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就是公示生效主义,这也是同样的问题没有做出同样的处理。另外,应该重复的却没有重复,动产抵押权没有准用规范,比如权利上的担保物权能不能重复设置?当然是可以的。
此两项“统一制度”的缺失,将使现有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的实际适用大打折扣。“横刨”将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分层为该类动产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担保合同,担保物权设定、公示、效力、实现、消灭等9个制度层面依次渐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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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动产抵押物上存在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善意第三人受让该动产后该抵押权消灭。.第二,一般债权人在诉讼或者执行程序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查封了某动产后,有人主张其对该动产在此前便享有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具有优先于...
归纳起来,抵押权的新规则共分为四个部分,即动产抵押规则、抵押权效力规则、抵押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规则以及其他方面的规则。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在《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抵押权新规则解读》一文中进行了整理和说明,并对其中有重要影响的新规则作出了特别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