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用的规定编辑:系统管理员审核:系统管理员更新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54东南大学财务处文件
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关于论文评阅、答辩管理建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校内、校外专家库,院里每位硕导均为校内...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匿名评阅书-东南大学研究生院.DOC,学号表二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专业学位硕士专用)论文题目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申请学位类别论文编号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制序号评审内容论文评审指标项目满分实际得分1选题解决实际问题;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应用价值202...
匿名送审论文的评阅工作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评阅书应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以下简称答委会),申请人在答辩前应回避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三)答委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指导教师不参加答委会。
3、若评阅结果1份及以上为不同意答辩,需进行较大修改后重新评审,需要修改论文后填写电子版《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由导师发送给研究生秘书申请重新送盲。具体流程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四、答辩后的材料
东南大学文件东大〔2017〕231号签发人:金保昇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现将修订后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文件下载.发布者:孙瑜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次数:2219.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网上重新上传申请表.doc.学位论文评审导师审核表.doc.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审核表.doc.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doc.博士毕业论文...
附件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学科/专业前次评阅结果返回时间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修改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位论文内容所做的具体修改和充实情况研究生签名:年月日指导教师意见
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我校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学科、专业,门类授予。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为了提高我校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审查、评阅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学位论文盲审是在送审及评阅过程中隐去研究生、导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的一种“双盲”方法。
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用的规定编辑:系统管理员审核:系统管理员更新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54东南大学财务处文件
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关于论文评阅、答辩管理建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校内、校外专家库,院里每位硕导均为校内...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匿名评阅书-东南大学研究生院.DOC,学号表二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专业学位硕士专用)论文题目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申请学位类别论文编号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制序号评审内容论文评审指标项目满分实际得分1选题解决实际问题;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应用价值202...
匿名送审论文的评阅工作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评阅书应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以下简称答委会),申请人在答辩前应回避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三)答委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指导教师不参加答委会。
3、若评阅结果1份及以上为不同意答辩,需进行较大修改后重新评审,需要修改论文后填写电子版《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由导师发送给研究生秘书申请重新送盲。具体流程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四、答辩后的材料
东南大学文件东大〔2017〕231号签发人:金保昇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现将修订后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文件下载.发布者:孙瑜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次数:2219.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网上重新上传申请表.doc.学位论文评审导师审核表.doc.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审核表.doc.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doc.博士毕业论文...
附件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学科/专业前次评阅结果返回时间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修改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位论文内容所做的具体修改和充实情况研究生签名:年月日指导教师意见
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我校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学科、专业,门类授予。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为了提高我校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审查、评阅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学位论文盲审是在送审及评阅过程中隐去研究生、导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的一种“双盲”方法。